她有这样孩子气的一面,喜欢咬笔头,笔头被她咬得坑坑洼洼,一粼粼的像是鱼的鳞片。
他不由得想起,同她初次相遇那时,他拿过她的铅笔,浅浅靠在虎口上,那其上,也有她浅浅咬过的牙印。
“回头我让人量好发你邮箱。”沈宗庭声音依旧很哑。
“嗯?”孟佳期抬起脸,不明白他为何一下子,好像变得很抗拒,不情愿。
和之前的态度大相径庭。
“男女有别。”他薄唇中吐出这四个字,转过身去,背对着她,修长的、筋骨分明的手提了提黑色长裤的上缘。他这动作格外的欲,只是背转过了身,孟佳期看不到。
“噢。”
这下,轮到孟佳期羞赧了。
方才,的确是她太尽兴,以致于忘了这点。
再度转过身时,沈宗庭神情已经恢复正常。他转过腕上的陀飞轮看了一眼,正是合吃晚餐的时途。
“你饿了吗?要不要一起吃饭。”沈宗庭问。
随便做点什么都可以。他得做点什么,最好不要再待在这里。不能再待在封闭的空间里,否则会强烈地唤醒他心中那头野兽。
“我、”
孟佳期细白的手放在肚子上。被沈宗庭一句话提醒,她才想起自己中午不舍得离开电脑屏幕前,只就着矿泉水吃了一袋全麦面包,腹中已经是饥肠辘辘。
她是这样的个性,一沉浸到某件事里,连饭都忘记吃。
“嗯,有点饿了。要不一起试试我们学校的食堂?”
孟佳期鼓起勇气问。
她有一种固执的小心思,既然想和沈宗庭从零开始培养关系,那就应该回请沈宗庭吃饭——毕竟沈宗庭已经请了她这么多次了。
如果她要同他谈恋爱,她就势必要让他习惯她的生活方式,习惯她穿快时尚品牌的衣服、习惯她会吃大排档、街边小吃和学校食堂、习惯她出行会坐地铁。
情侣之间的消费习惯是要相互磨合的,而不能光是一方迁就另一方。
那样的爱情,注定走不长远。
她要和沈宗庭走下去。
而且,她相信,沈宗庭是那种吃食堂也不会觉得降身份的人。
在等沈宗庭回消息这几秒,孟佳期像怀里揣了一只兔子,心跳得剧烈,连那种饥肠辘辘的感觉都弥散了些。
“走吧。”沈宗庭干脆利落地回答。
在这时候,他的确不在乎吃什么。
两人沿着拥挤狭窄的街道,慢慢地往回走。这是大学附近,又正是下课时分,很多学生情侣手挽着手走到大道上。
孟佳期看看沈宗庭,又看看自己,乍然一看,他们就像这无数情侣中的一对。这个念头,让她心生愉悦。
沈宗庭向来低调,是以他的资产虽比陆彬之流丰厚了不知多少倍,但在外头的名声却不如陆彬响亮。
也正是因为名声不响亮,所以才能如此闲散地和孟佳期走在这人流如织的街头。
两人无论是气质还是样貌,都是顶尖的存在,路人纷纷侧目。大约沈宗庭已经习惯了他人对他的“注目礼”,面色泰然,眼神中带着一点远离人群的疏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