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永别的事实?
姜烈渊开始怀疑自己,不会真的喜欢上男人了吧?
但如果对方是余粥的话…其实,好像,也不错?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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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七窍流番茄酱笑脸土豆饼
◎万字肥美章,文案内容◎
姜烈渊最讨厌什么都不会、打扮得男不男女不女、只会说“吃个桃桃好凉凉”的物种。
他甚至不想称呼这些物种为男人。
当然讨厌也不是无缘无故的, 来源于某次救援活动。
还是在老本行丧尸小说里,他像往常一样去废墟中救出幸存的人们。
在救援活动中有身体接触再正常不过了,一般体重轻点的是横抱, 稍重一点的是背着。
当他要去抱一个粉头发浓妆艳抹的大妹子时, “大妹子”扫了一眼姜烈渊的胸肌, 娇羞道:“讨厌啦~”
姜烈渊:“?”
好家伙,开口是个男音。
不过姜烈渊对小众的个人爱好不感兴趣, 但在抱粉头发伪.娘时,这厮的手一直乱摸。
姜烈渊青筋爆出:“别乱碰。”
粉头发的手还在吃他豆腐,陶醉道:“帅哥, 你好man哦~”
姜烈渊忍着把他扔出去的欲望道:“废话,我是男的我能不男吗?”
粉头发愣了一秒, 随后笑得花枝乱颤:“哎呀这个man是形容词不是名词啦~”
结果因为他笑得动作太大, 粉色假发直直掉了下去,砸在了嗷嗷路过的僵尸脸上。
姜烈渊:“……”
失去了粉头发的光头大叫一声,用夹带着撒娇一类的语气要去捡,姜烈渊被惹得烦了, 警告似的打了下他的后背:“掉下去就不要了, 活命重要还是假发重要!”
谁知光头娇羞:“啊~”
姜烈渊:“???”
“Daddy, 你是在惩罚我吗?”光头两眼发光, 比僵尸更可怕地抱着姜烈渊胳膊:“再打一下嘛,重一点没关系的!再来再来嘛~”
说着撅着红唇就要亲上去。
姜烈渊忍不下去了,一计手刀把他敲晕了。
自从那次之后姜烈渊就被搞出了阴影,他选择一棒子打死所有化妆的男人, 见到一个就自动归类为光头一样的变态。
包括现在娱乐圈的一些审美也让姜烈渊很不解。
*
木碗里的芋泥还剩下好多, 余粥让他当饭吃了, 今晚就不做主食了。
姜烈渊端着碗和勺子跟余粥坐在院子里吹风。
桂花在一场秋雨后早就所剩无几, 而桂花树前的一小片土地上,已经被明澄澄的花籽晕染得金黄,三花和大橘跟吸了猫薄荷似的在那里打滚。
“桂花树下桂花猫。”余粥闲来无事吟诗一句。
“桂花猫啃桂花糖。”姜烈渊接道。
余粥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嘴角还沾着芋泥。
姜烈渊便偏头去看他。
这么算起来,余粥是第一个化了妆,他也不会讨厌的男人。
余粥的好看姜烈渊无法用语言形容,就是感觉他漂亮得天生丽质。
无论是儿郎的清俊,还是那天“花魁”摇曳的大红裙摆,哪一种都赏心悦目。
不是有句诗嘛,叫什么“浓妆艳抹总相宜。”
姜烈渊像是小偷似的收回视线,只恨自己诗到用时方恨少。
他好像对余粥产生了一种超乎正常关系的情感,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