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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时(二合一)◎

雨下了一整夜, 后半夜愈发阴冷。

原本在地上趴着睡的小狗太冷了,趁那两人睡着,跳上床榻, 换到小傻子的枕头边和墙之间的空隙里窝着睡。

熟睡中的小傻子隐隐闻到一股酸味, 皱着眉头往阿爹的方向蹭,直到鼻尖逐渐被阿爹的味道填满了, 才又舒心地放松眉头。

他把额头贴在阿爹坚硬的后背上, 睡梦里仍在朝着那几条伤疤呼气。

呼呼——阿爹不痛了。

清晨, 这场连绵的阴雨终于有了一丝要停歇的迹象。

小傻子“大字型”躺在床上,悠悠转醒时,浑身上下都分外暖和,心里那股黏糊糊的感觉也缓和了许多。

“阿爹?”他的两只胳膊同时往远探,摸了半天, 只摸到一直毛乎乎的小狗。

小狗也在他的抚摸下醒来,热情地舔着他的手心, 逗得小傻子咯咯直笑。

笑够了, 又躺了片刻,他忽然辨认出耳边的杂音——似乎有人正在门口交谈。

是阿爹吗?

小傻子跳下床,走至正厅,从虚掩着的门缝里望出去,看到一个皮肤很白的青年男子正和阿爹说话。

那人穿着单薄, 袖子又长又大,两只手相互握着, 放在胸前, 话音柔弱得好似一阵风。

大概因为这样, 阿爹的声音也放轻了许多, 小傻子听不到他们具体在说什么, 只感觉那两人越凑越近。

忽得,白面男子望进屋内,和他对上视线。双眼放大,明显是被他吓到了。

顺着男子的视线,阿爹也回过头来,看到他后也有些吃惊。

白面男子飞快地说了句什么,随即掩唇遁走,落荒而逃一样;阿爹则转身回到屋里,一眼就瞅见他□□的脚丫。

“啧,怎得又不穿鞋,脚上的伤还想不想好了?”

小傻子悻悻地笑,朝着钟臻伸直胳膊。钟臻会意,一脸无可奈何地走近,弯下腰,将他扛在肩膀上,抱去了床里。

钟臻取来药膏,涂抹在小傻子的脚背上。

小傻子的皮肤特别白,手脚细腻光滑,一看就没做过什么重活。

相处得久了,钟臻就愈发确信,小傻子来自一个背景殷实的家庭,至少可以养得他这样一个大小伙子衣食无忧。

至于为什么这样的家庭还是稀里糊涂地就把儿子嫁给他了,他就毫无头绪了。

“阿爹,刚才子啊门口的人是谁啊?”小傻子问,“他为什么一看到我就跑了?”

钟臻正细致地给他涂着药,慢悠悠答:“搬到隔壁借住的秀才,赶路至此,忽然变天儿了,打算等着开了春再走。”

“秀才……是什么?”

涂好了药,钟臻抓着小傻子的脚,塞进被子里,“秀才就是……心系国家苍生,将要飞黄腾达的人!他要去长安赶考呢。”

“那他突然跑什么啊?”

钟臻瞧了他一眼,眼里带着笑,说:“不知道。”

小傻子虽然自认是个小孩,可他终究还是大人的体魄。忽然看他房里多了一个衣衫不整,睡眼惺忪的男子,小秀才为了避嫌,当然忙不迭地跑了……

所有人都默认他们已经成了亲,若是要他人知道他们俩私下里都以“阿爹、小傻子”相称,不得笑掉大牙?

钟臻自嘲地笑了笑,告诉他,“人家只是初来乍到,对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过来问问我集市几点开市,去那里采买新鲜食材。”

“哦。”小傻子躺回床里,小狗又凑上来,舔着他的下巴,弄得他怪痒的。

钟臻笑了笑,抚了抚他的额头,“再睡一会儿吧,阿爹去准备早饭。”

小傻子听话地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