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唱一首歌给我听吗?”洛云舒终于说出了自己特别想要的。
“唱歌?”季星尘道:“现在?”
洛云舒却走在了前面:“音乐室。”
他是不是怀疑她了?季星尘有些许的忐忑,不过,还是随着洛云舒来到了音乐室。
他在钢琴前坐下,然后指向对面的座位。
洛云舒没有多说什么,他的指尖已经触及琴键,接着,优美的旋律便从一个个下降的琴键处流泻了出来。
音乐再熟悉不过,是洛云舒专门为阿月写的《清晨日暮》。
这首歌几乎人人都会,所以,季星尘要推脱自己不会也说不过去,于是,她便开始唱了起来。
洛云舒一边弹琴,一边看她。他的眸色清澈若泉,干净地就好像他最热爱的音乐。
过往有些回忆便随着季星尘的歌声,猝不及防地浮现在了洛云舒的眼前。
他记得,他第一次见她,完全只是一个巧合。
记得有一首歌的歌词那么说,最美的不是雨天,而是和你一起躲雨的屋檐。
他见到她,就正好是一个雨天。他站在屋檐下躲雨,然后就看到一个身材纤细的女孩踏着雨幕跑了过来。
她站在他的旁边,轻轻拍了拍身上的水,自言自语:“糟了,晾在阳台的衣服还没收,又白洗了!”
过了一会儿,雨似乎还没有变小的意思。他旁边的她便从包里取出了一张纸,然后,对着纸上的乐曲就开始清唱起来。
那时候风声雨声很大,她的声音很小,似乎很轻易就被风雨所掩盖,但是,他却听得异常清晰。
那场雨下了很久,他一直在她的旁边听着,甚至希望雨下得更久些。
那时候,他从她的声音里,听到了一种对音乐的执着,即使还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是,他却在心里第一次将她当成了朋友。
后来,他因为这首歌,知道了她是谁,也生平第一次主动找上门,给她写歌。
那时候,她还不红,因为拒绝潜规则,时常被人捉弄。
他不善于表达,也不知道该怎么去维护她。所以,他一直都是默默地站在她身边。
她不知道的是,当初她被人罚在雪地里躺了几个小时,从来不会表达和安慰人的他,默默地在远处看着,也陪着她在雪地里站了几个小时。
有人说,他洛云舒是天才音乐人,成就了阿月歌后的位置。
其实,他成就了她,何尝不是她同时也成就了他?
过去他的音乐一直还不错,但是,却从未被推到过顶峰。而随着他给她写歌,用她独特的嗓音唱歌之后,他的音乐也随之为天下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