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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了满意的答复,简璐心情大好,额前碎发翘了几根,柔顺又倔强地朝上。
“那我们回去岛上后,你给我吧。”又能约一次单独见面,不错!
要知道,程铮可是备受器重的团长,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每天很是忙碌,想经常独处可不容易。
“好。”程铮被简璐的好心情感染,也跟着软了声音。
在百货大楼二楼买完布料,两人又在一楼选起了钢笔和信纸。
简璐选了一支英雄牌钢笔,笔帽呈银灰色,笔身通体暗黑,处处泛着质感。
拿着钢笔吸上墨水,她特意试试字,看看这支钢笔写起来如何,会不会划纸,顺不顺手。
这回她很有经验,半点没忘记自己的文盲人设,努力地写出歪歪扭扭的字迹,嗯,还是当初在兴民生产大队的小学生字迹。
“挺好的,写着还挺顺手。”简璐刚准备花一块五买下这支钢笔,突然听到身边的男人开口。
“你再写个儿子呢。”
“你要我给你写个儿子?”
“嗯。”
简璐:“?”
怎么还有这种变态要求!
程铮盯着简璐的字体,总觉得似曾相识,这仿佛散架般歪七扭八的字迹,很像当时母亲寄过来的第二封信上的字迹。
不知道程铮是何意,简璐仍然执笔写下,儿子两个字。
看着熟悉的儿子两个字,程铮想起来自己收到那封信,上面写着——儿子,你就可怜可怜你老娘吧。
合着,真的是简璐给自己写的儿子?
这辈分,是不是乱了?
程铮脸上变化无常,看得简璐有些懵,这是怎么了?
“这两个字有什么特别吗?”简璐不解。
这是身为儿子,突然思念王大娘,还是他想当爸了?
再看向简璐,程铮眼底已经弥漫开笑意,见她似乎已全然忘记当初帮母亲给自己写信这事儿,只摇摇头,淡淡道,“没事,走吧。”
简璐怔怔在看他一眼,只觉男人心,海底针,嚯,还挺多小心思呀!
又在百货大楼遇上一批降价的瑕疵毛巾,简璐费劲抢了一条,抢毛巾也多亏了高大的程铮,她险些没挤进躁动的人群,还是让程铮凭着身高和手长的优势成功买下一条。
另外又买了牙粉,肥皂,称了一斤鸡蛋糕,又费劲找了许久买了二两酸梅糖,简璐这才心满意足。
毕竟现在大家买糖都爱吃甜的,能甜嘴儿的才是好糖,谁愿意吃糖吃酸的呢?找起来还真挺费劲。
采买了许多东西,简璐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