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金色毛犬的脊背,说它的头发真漂亮,甚至在醉酒的过程中向一梦州买了这条无法完全化作人形的犬,来彰显他的豪气。
一觉醒后,睡在林豪身边的四仰八叉好些人,还有不远处后腿布满血迹的金色毛犬。
他并不在意自己的行径,大咧咧离开了一梦州,却不知他的一夜荒唐奠定了他将来的半生痛苦。
母犬被买,暂且获得自由,她虽不能化形成人,却也有思想,有灵识,知道腹中有子,便护着肚子在街角吃旁人丢下的食物,勉强撑到了林阅出生。
照理来说,母犬应生幼犬,可林阅生下来便是人的手足与身体。
母犬生他付出了生命,而他出生便是异类,能活着全凭运气。
他在隆京一梦州前的街道上当了十年的乞丐。
银地而来的林豪与一条狗夜行荒唐,也成了林阅在一梦州那些妖或小厮口中经常能听到的笑谈。他们知道林阅从何而来,打趣着林阅的身世,欺辱他,践踏他,他虽然拥有人的模样,却依旧被那些人当成狗一样对待。
直到林豪再度来隆京,林阅主动找上了对方。
他第一次杀人,不是自己动的手。
他用计拆穿了平日里欺负自己最狠的那个人的谎言,惹怒对方后,再挑拨离间,致使那人错杀了另一个人。
趁着混乱,林阅逃出了一梦州。
他在一梦州长大,见识过太多掩藏秘密的人的心虚、眼神、小动作,一个人有无说谎,只要他看一眼便能看穿。更何况他的嗅觉极其灵敏,甚至能闻到每个人身体里的血液都是不同的气息,而这世间的秘密,都有气味,以此为辅,便是利器。
他找到了林豪,并未先认父,而是利用嗅觉上的优势帮林豪避开了几个生意上的骗局,林豪觉得他有用,便将他带在身边。
世家出来的人都有心眼,林豪私下去调查了林阅的身世,他知道林阅吃了许多年的苦,可他并不同情林阅,更将那段过往当做自己的耻辱。
他对林阅不好,却依赖林阅的能力区分香料、药材……林阅甚至能嗅出矿石的气味,两块从表面看上去一模一样的石头,只要他看一眼,便能知道哪个更值钱。
年轻的林阅被林豪带在身边好几年才被认可,以外来子的身份回到了林家认祖归宗。
至于他的母亲,那条早已死去甚至无人掩埋的狗自然无法当林豪儿子的母亲,所以他的母亲,成了一梦州中某一届的花魁。
林豪将他的身世瞒得很紧,林家上下无人知晓其真实身份。
一直到现在,林阅成了林家真正的主人,而曾经以为自己能拿捏林阅一生的林豪,早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