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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换了一个语气,一本正经地问他:“裴明盛,你之前差点儿死掉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是什么?有没有想到我?”

裴明盛眼睛盯着头顶天花板上的一片黄色的水渍:“没有,我当时想的是我的搭档不知道能不能将那歹徒抓住,还会不会有别的无辜群众受伤。”

裴明盛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冷漠一些,以免透露他的心虚。

在刚刚受伤的时候,他确实是这么想的,可是当鲜血急速流失,生命力也急速流逝的时候,他的脑子里就再也想不到别的了,只剩下了沈晴。

在他失去意识之前的那一刻,脑子里的影像,就是沈晴。

只是这一点,他并没有打算让沈晴知道。

沈晴的语气变得低落下来:“原来没有啊!”

裴明盛心里一阵绞痛,忍不住看了过去,却发现她正用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狡黠地看着他,哪里有半分的黯然神伤:“我知道你是骗我的对不对?不然你脸红什么呀!”

裴明盛无奈地闭上了眼睛,在他认识的姑娘里,如果要说厚脸皮,沈晴认了第二,就绝对没有人敢认第一了。

“时间应该不早了,你快点回去吧,阿强他们回来照顾我的。”

阿强就是他的那个搭档。

“不会的。”沈晴说,“我已经跟他们都说好了,今晚我在这儿照顾你,他们不会过来了,死心吧,你已经落到我的手里了。”

“对了,你饿了吧?我出去给你买点吃的,想吃什么?喝粥还是吃面?馄饨也行,你不回答的话,我就按照我自己的意思买了哦!”

沈晴出去给裴明盛买吃的,顺便接医院的电话机打了个电话回家,告诉他们今晚她不回去了。

贺敏瑛直叹气,却已经开始打算跟沈绍林商量,将来要怎么安置裴明盛的母亲,才能既不伤他的面子,又能让沈晴家来的日子过得不那么艰难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

第129章

林辰歆虽然一回家就立刻用热水泡脚, 但还是很不幸地得了冻疮。

她是在晚上忽然感觉到两只脚的小脚趾头不知道为什么特别痒,脱下袜子查看的时候才发现的。

原本白白嫩嫩,纤巧秀气的脚趾头, 现在两边的小脚趾却变得又红又肿,像两只胖胖的小红萝卜。

难怪她们老家那边要把冻疮称之为“萝卜仔”,她以前只听到过, 却并没有长过, 这次才是第一次亲身体验,果真很形象啊!

冻疮不是什么大毛病, 却特别折磨人, 冷的时候疼得要命, 一旦暖和了, 就会变得特别痒,特别是晚上睡觉的时候,睡得暖和了, 就会痒得特别难受。

沈焰捧着她的脚笑了半天, 还用手指头去戳那红肿透亮的小萝卜, 气得林辰歆用脚去踹他:“你有完没完。”

沈焰站起来:“我去问我妈要点药膏,她有经验。”

林辰歆连忙拽住他:“别去!”这又不是什么很有面子的事情,再说了, 不就是小小冻疮嘛, 她自己也是医生,明天出去买点活血化瘀的药膏涂一涂就好了。

“这可不行, 这要是不好好治断了根,以后年年复发, 有你受的。”

沈焰还是去找了他妈,贺敏瑛连忙翻箱倒柜找药膏, 以前沈焰兄妹俩还小的时候,年年都长,现在大了知道保暖了倒还好一些。

对付这个,她算是有经验了。

第二天还特地去找相熟的老中医开了泡脚的药材,亲自煮了水给林辰歆泡脚,据说这药汤要连续泡个五天,就能治好冻疮并且断根,以后只要注意保暖就再也不会复发了。

正好他们这次假期能在家里待到年初七,刚好能泡够五天的时间。

按照原定计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