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抬头看他。没动……

聂振宏扫了眼仍然放在门边的两盒外卖垃圾,随口说,“请你吃饭。”

眼前的人那双无机质的眼睛亮了一点,聂振宏了然地闪过一丝笑意,“没钱吃外卖了吧?”

那垃圾包装还是前天见过的,联想起这个宅在家那么久的人愿意出门,聂振宏大概猜到了他是去做什么的卖画换钱,换钱买饭。

不得不说,聂振宏猜得很准。

林知从昨晚就没吃饭了,他也没想到,本来算着能花好几个月的钱,为什么吃了几十天的外卖,就见了底。

聂振宏在这个时候提到吃饭,他肚子一下就开始咕噜噜了。

泡了水的皮鞋裹着脚,身上的衣服也湿湿地黏在身上。林知其实很想进屋脱鞋脱衣,然后裹进被子里。

但因为聂振宏一句话,他还是挪动了脚,慢吞吞跟在男人身后,往楼上走去。

从刚才聂振宏在楼下说了那话,林知的脚步就慢了下来。

其实平时他走的也很慢的,只是心情不好的时候,才会急躁。

那种时候,林知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立刻回到家里,打开被子藏进去。

但修鞋的男人说自己腿脚不好。

林知还记得那条大蜈蚣,心里焦急烦躁的情绪一下被画画时的安宁给拉扯住了。

蜈蚣……被水淋了的话,会游泳吗?

他脚步慢慢放缓,目光落在聂振宏身侧,盯着那条微跛的腿,忍不住想。

在泥土里游泳的话,雨水会变蓝吗?天空是不是变成了泥土色?

不断蹦出来的色彩占据了脑海,直到聂振宏打开家门,林知才迟钝的回过神来。

“进来吧。”

聂振宏从鞋柜里翻出一双拖鞋,放到林知脚边,“可能有点大,你先试试。”

他上回修鞋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这孩子看着挺高,脚却挺小的,那皮鞋没比女士鞋大多少。

林知「嗯」了一声,脱掉脚上的鞋去穿。

聂振宏把伞撑开放到客厅一角晾着,回头就见着踩在自己那双灰色拖鞋上的一抹血红。

“脚上那么大个口子,不疼?”

他蹲下身查看了一下,应该是林知穿的那双皮鞋做工和材料都太劣质了,皮面很硬,生生把林知的脚后跟磨破了一层。

聂振宏见他冷热不知的平静模样,有些头疼地打开鞋柜又翻了翻。

“换双鞋吧。”

他本来只有两双拖鞋,春夏的凉拖和秋冬的棉拖。他自己怕热,早就换上了露趾的,给林知拿的是自己冬天的那双,后脚跟裹着毛,蹭到伤口不太好。

“将就一下。”聂振宏只翻出了一双老姐来的时候穿的凉拖。

他们姐弟俩都生得高大,虽然是女式拖鞋,但尺码还挺大的。

只是……那鞋的颜色有点粉,上面还支楞了两只兔子耳朵。

聂振宏也很无奈。

他老姐三十大几的人了,人也五大三粗的,内心却一直很少女,每回看个电视剧都能对着里面的小鲜肉花痴老半天,穿的用的也都离不开粉嫩的颜色。

聂振宏倒不嫌弃,就是有点头大。

好在面前的小邻居不讲究,毫无芥蒂的把拖鞋穿了。

甚至在穿上之后,还好奇地晃了晃脚,似乎是想看脚背上那两只耳朵动起来是什么样的。

这样孩子气的举动让聂振宏有些好笑,他扶着鞋柜站起身,把人拉到沙发上坐下。

“脚抬起来,我看看。”

聂振宏家里常年备着药盒,就放在茶几旁。

他凑近观察了一下林知脚跟的状况,简单用酒精给伤口消了消毒,又翻出两块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