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3 / 4)

使然哪!我关心的是生死问题。人都说:夜猫子进村,注定要死人。那个夜猫子指的就是我们猫头鹰。关于生死问题,人类有个叫哈姆雷特的都问几百年了,也没问出个所以然来。只有我们掌握着有关生死的秘密。《喜剧》里的柯基犬无非狺狺狂吠、钻角摸缝、搬弄一些是非而已。而我们始终谨言慎行、大音希声。所谓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大致就说的是我们。不过我们不是一鸣惊人,而是一鸣要死人的。

我们的寿命一般在二三十年。我能活二十九岁零三个月又七天。人类永远不知道他们的寿数,这就是我们高过他们的地方。我们的历史主要通过口述,十分简洁,没脑子的闭嘴了事。不像人类谁都要讲话,有的废话连篇,有的满嘴喷粪,还要伐倒许多树木,制成纸张到处印发。人类从古希腊天文学家托勒密到今天,自以为掌握了星空的秘密,其实哪有我们知道得详细,我们才是夜的精灵。尽管我也不爱太过明亮的星月,晃眼得很,但并不影响我精确掌握黑夜的秘籍。

先说我们在星空的位置,距离地球两千六百多光年的地方,就有一个猫头鹰星云。你看看那脸,再看看那眼,像不像我们。不是酷似也是神似。有趣的是,那个星云刚好就在北斗七星的勺底位置。因此,我们世世代代住在这个地方跟人类一样,是有说法的。

现在我不得不代表动物界要对七星山“点亮工程”骂一阵大街了。

虽然我信奉的原则是:不庄严、不高冷、不静穆、不优雅、不卖萌,毋宁死!但我还是忍不住要骂一声:他奶奶的!

“点亮工程”对于我们猫头鹰来说是一场灾难。

都知道我们白天昏昏欲睡,多数时候如醉酒状态,努力想威严地坐卧于大树之巅,却因眼前白茫茫一片,而不时会踉踉跄跄、跌跌扑扑地显出一些“醉鬼”的丑态来。这让那些白天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家伙,不免传为笑谈。当然它们也只敢背后嘀咕,一旦到夜间恢复了视力,我就会立即将那些白天乘我之危的“嚼舌者”,予以逮捕。我在人类的破秤上也就几公斤,而面对猎物,从高空俯冲而下的肌肉收缩力量聚集到披坚执锐的利爪时,所产生的力量可达三四百公斤以上。扑倒一个人也不在话下。不过人类报复心很重,我们还是忌惮着他们的心眼、格局和猎枪。除了人,七星山上最大的动物就是野猪、麂鹿、猕猴之类。这些家伙我们也干过,不过是在夜间它们就寝时。有时用力过猛,或将猎物捣出脑浆,甚或扑空,让自已头脸抢地,伤及皮肉,几天都只能就近抓捕些诸如蛹卵、毛虫之类的蠢货。

经验告诉我们:淘神费力过大,且有一定危险性的事少干。尤其是猴子,太爱乱抓乱叫,我实在受不了那种泼妇式的一触即跳与浅薄。因而,我们还是以抓捕山鸡、田鼠、夜莺、飞虫类小动物为要。尤其是夜莺,我基本是见一个捕一个,倒不是它有多么美味,而是讨厌那种在夜晚展示歌喉的卖弄风骚。以为它唱得有多么悠扬婉转、高亢嘹亮,有时就把我已准备好餐盘正欲享用的美食给惊得四散逃窜了。当然,也正是它好逞能表现,因而,我的听力几乎没有错误判断过它的方位,而使它们在我的领地日渐稀少。

稀少的不仅仅是夜莺。自七座山点亮后,几乎所有动物都不翼而飞了。以我的观察,造物主最爱的是甲壳虫。几乎漫山遍野都是,据说颜色各异,还有能发光的。可惜我看不见。我的眼中只有黑白两色。只知道它们的命运也有天壤之别,有的演变成了天使,而有的终生都在滚粪球。对于我来讲,无论是高飞的“花大姐”,还是西西弗斯式的滚粪球者,都像人类餐盘中的鱼子酱与芝麻粒,我在享受美食时,总免不了要把它们夹在田鼠的头皮中,予以细细品味。即使大量动物在没有黑夜的七星山上无处藏身安歇,甲壳虫总不至于也落荒而逃吧?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