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风已经下值,回屋歇着去了。”

时下虽已入冬,天气转冷,但孟煜屋内的炭火烧得足,不见一丝寒意。所以,这会儿崔萍萍身上的衣衫,也就穿得格外的轻薄。

她仅贴身穿了件月白色的小衣,外罩着一件桃红色绸缎小袄。随着她身形一动,软绸便似水纹似的,漾成层层的波动,十分香艳。

此时,她以整理床铺的姿态,俯身在孟煜的上方,衣襟那处领口大开,松松垮垮的,让孟煜一眼能就看清小衣里的风情。

这爬床勾引的意图,昭然若揭,没有一丝一毫的遮掩。

孟煜勾起唇角,懒洋洋地笑。他支起半个身子,斜靠在床头,看崔萍萍对他大卖风情。

他本是戏谑地,漫不经心地看她表演,可看着看着,他的眼神就变了,一下变得幽深难测。因为他忽然注意到,在崔萍萍的手肘内侧,有两颗小小的,淡红色的痣,虽很浅,但那仍是胭脂痣。

一片雪白滑腻的肌肤,蓦地在孟煜脑海中浮现。在那雪白之中,有一浅浅的,圆圆的凹处,三粒红痣散落在其间,其色烈烈艳艳,如妖火一般,勾人心魄,让人恨不能一口吞下。

孟煜的喉头一阵滚动,心口突地窜起一把火,“噼里啪啦”在体内燃,犹如干柴上落了火星,直烧得他口干舌燥,十分难耐。

他很想将人从兰宅里抢出来,然后抱住,死死的按在怀里,狠狠温存一番。

想像着那三粒胭脂痣,会在他指尖绽放,愈加的红艳,如有血染,想像着甘采儿在他手中颤抖,无助,甚至哭喊求......孟煜竟一时没能忍住,一声闷哼溢出。

崔萍萍服侍孟煜多年,见他眼神忽变,便知他已然动情。于是,她便低垂下头,露出一截雪白纤细的脖颈,极其柔顺地,低声道:“爷,可要奴婢服侍您?”

她跪坐在孟煜身前,尽显谦卑柔弱的姿态,一副予取予求的模样,眉眼间还带着一丝楚楚可怜......是个男人,就很难拒绝如此美色。

孟煜伸出手,轻挑起她的下颌,手指温柔地,一下一下地,抚着她的面庞,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

“你这么喜欢服侍男人。不如,爷就把你卖到勾栏瓦舍,让你服侍个够,可好?”

孟煜慵懒地倚在床头,桃花眼微垂,散漫又倦怠,像只没完全睡醒的豹子。他手上的动作轻柔,似情人间的亲昵,但说的话却格外的冷。

崔萍萍给吓傻了。

这次孟煜外出之后再回府,她感觉他有了些明显的变化,再没让她近身服侍过,更别提床第之间的事。这让她十分焦虑,很担心孟煜就此对她失去兴趣。

所以,今日她是刻意精心打扮一番,大着胆子来投怀送抱,以图勾起孟煜往日的热情,对她再度欲罢不能。

她就不信,一个二十郎当岁,正值年轻气盛的男人,还能抵挡得住白白送上门的美色诱惑。

可她听到了什么?

孟煜竟要将她发卖到勾栏瓦舍那等下贱地方去!!

崔萍萍整个人呆若木鸡,僵在那里,不敢稍动。她瞠目地看着孟煜,而后者,眼角眉梢微微上挑,含着一抹浅淡的笑,薄凉且散漫。

没有一点玩笑的意思。

崔萍萍心里一颤,顿时明白了孟煜的意思,他是认真的!

他真会将自己卖了!

“奴婢不敢了,再也不敢了!求爷饶过奴婢吧~~~”崔萍萍一头磕在床上,直磕得“砰砰”作响。

她一边磕头,一边哭。此时的哭,不是娇柔的啼哭,而是害怕的痛哭。真正的泪流满面。

孟煜缓缓收回手,声音轻漫:“你也知道,爷是快要娶妻的人了。”

“要过门的夫人呢,不是一个大度的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