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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习惯性地上下打量了一番汤秉文,似乎对他过分简朴的打扮有些惊讶。可看两人关系甚密,她赶忙摆出笑脸道:“这位是您的……”

“男朋友。”庄斐大大方方地揽过汤秉文的臂弯。

“哦~”SA了然,开始对着汤秉文一阵推销,“这是首款由我们新任设计师所设计的项链,寓意‘爱情的坚硬与柔软’。您看您女友皮肤白,这条项链是不是格外衬她,尤其这个款式简约时尚,特别适合年轻女孩佩戴……”

很显然,SA把汤秉文当成那个买单的了。

庄斐从镜子里留意到汤秉文脸上的困窘,赶忙拜托SA取下项链:“谢谢,我回头再考虑一下。”

这看着明明是一单能成的生意,可谁料男方一来,女方却霎时改变了态度。SA心下不解,但还是尽职地一欠身:“好的您慢走,回头有需要可以联系我,这是我的名片,您可以添加我的……”

“多谢。”庄斐接过名片,拽着汤秉文匆匆离开了专柜。

走远后,庄斐才总算放慢步伐,汤秉文也得以开口问道:“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庄斐把点心袋塞给他,“在网上看到有博主推荐,就去买了一点,结果居然是咸口的,你帮我吃了吧。”

“哦。”汤秉文看了眼未拆封的点心盒,“刚刚那条项链,怎么又不要了。”

“我也没说我要啊。”庄斐故作不满地一挑眉,“我就路过看一眼,结果人家太热情了。你不觉得那条项链很丑吗?”

不仅不丑,还如SA所说,确实和庄斐非常相衬。汤秉文苦笑了一下:“你真的不喜欢吗?”

“不喜欢啊。”庄斐条件反射地摇摇头。

两人没再说话,一路向商场外走去,气氛却在微妙地发生变化。

直到走出商场时,庄斐率先打破了僵局:“项链确实很好看,但是我有好多条了,可怜我就一个脖子,买多了也是浪费。”

要换作之前的庄斐,不管买上多少条,都总觉得首饰盒里还缺一条。“浪费”之类的,根本不存在于她的词典里。

汤秉文略略用力握了两下她的手,垂下眼来:“抱歉。”

短短两个字,庄斐就明白了他的想法。她踮脚使劲捏了捏他看起来颇为失落的脸蛋,笑着道:“干什么呀,我是真觉得这些东西看起来都大同小异。何况我这个人喜新厌旧,买回去大概也是戴几天就放着吃灰。你要真送给我,我还不要呢!”

而现在,汤秉文真的把它送给了她。

这条项链已经由新款逐渐变为了经典款,再度拿起它,时光好像随着环环相扣的链条,一瞬间滑过了数载。

五位数的价格,就算汤秉文再怎么涨工资,对他来说也绝对是笔吃力的开销。买了这个后,也不知道回头他要吃多少天糠咽菜。

之前为了早点放下汤秉文,庄斐还和朋友说,他一定是因为年尾节日多,为了少送点礼,才抓紧和自己分手的。

而现在,哪有花一大笔钱给前女友预支生日礼物的蠢货。

不保值的18K金,可怜的十几分钻石,大半的钱都是品牌溢价,也就卖给汤秉文这种冤大头——

庄斐越试图用这种方法贬低汤秉文,越觉得一阵心酸。

到家后,庄斐对着镜子郑重其事地戴上了那条项链。

它看上去依然美丽,也依然与自己相衬,庄斐对着镜子淡淡地笑了,如果自己的眼眶不那么红,戴起来的效果一定会更好。

她将项链再度装回盒内,拉开梳妆台最底层的抽屉,略略整理了一下,将它塞进了最里面-

父母回来是一周后的事,海岛的阳光似乎将他们晒黑了些,可海风也将他们的笑容吹得更为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