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章(3 / 3)

而是被吓到了。

后来,庄斐说要请他吃饭,感谢他的解答。汤秉文答应了,庄斐便随口报了个环境不错的餐厅。

那头沉默了半晌,表示了拒绝,理由是太贵了。

庄斐心说又不要他花钱,贵点又何妨,可他偏偏不依。问他要去哪,他居然报了个食堂。

这人挺轴的,所以庄斐最后还是陪他去了食堂。

也就是食堂这一餐吧,庄斐彻底喜欢上了他——对,之前都仅限于有点好感,试探着随便撩撩。

为什么吃顿饭就喜欢上了呢,庄斐也说不清。可能因为他那天穿的白t挺清爽好看的,可能因为他吃相文雅,可能因为自己说话时总是被他温柔地注视着,可能——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确定自己的心意后,庄斐便开始加快攻势了。她套来了一份汤秉文的课表,常常带着吃的等他下课,也总是在各种生造的节日送他礼物——只是大多都被拒绝了。

喜欢一个人,不就会尽可能地把好的给他么。汤秉文身材挺好,可惜总是穿粗制滥造的地摊货。庄斐干脆把衣服裤子鞋子都给他送了一溜,结果全被他拒绝了。

于是那段时间,庄斐身边的男性朋友成天想方设法给她献殷勤,就为了收到那些汤秉文不要的礼物。

一开始拒绝庄斐时,汤秉文说他不喜欢,最后他坦白了,这些东西太贵了,他收不起。因为他知道天下没有白收的礼,收了都得还。

那时候庄斐厚颜无耻地说那你肉/偿我好了,后来她才意识到,这不是一个能随意糊弄过去的问题。

汤秉文太穷了。穷不是他的错,富也不是庄斐的错,可他们在一起就是个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