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和鲜血相媲美的玫瑰花的衬托下,对方的脸白的和纸一样。
这次的危情,气势也比之前弱了一点,尉迟皓察觉到危情的不适,连忙把那一大束快把危情淹没地玫瑰花接了过来,同时在心里面悄悄了说了三个字‘我愿意’,危情今天的打扮太适合求婚了,要不是怕吓到危情,尉迟皓一定会把这个想法说出来的,现在,还是循序渐进地好。
接二连三地进医院,从一定的程度上还是损害到了危情的身体,尉迟皓思考的时间很短,对方只愣了几秒钟就迅速地把花接了过去,可是这样危情还是觉得对方慢了,他甩了甩自己有些酸痛的手腕,想着追人果然是个体力活,也就没注意到尉迟皓看他的眼神别有深意。
其实,这个事情还得怪危情自己,他觉得既然要追人,哪怕是假的,也要表现的真一点,他一直坚信一分钱一分货,于是他一到花店就跟人家老板说,他要店里面最大最贵的红玫瑰花,多少钱都不是问题,务必要保证自己的追求不掉链子。
人家花店老板一听,自然不会放过这头肥羊,飞快地按照危情的吩咐制作了一个大号花束,要不是考虑到危情的小身板,老板一定会再把花束的体积再加大一倍的。所有的玫瑰花都往最大的挑,包装也是能有多华丽就有多华丽,足足有一百九十九朵快赶上成人手掌大的玫瑰花,能不重吗?
危情在心里面把花店老板骂了一顿后,看着尉迟皓小心翼翼地把花束摆在自己的书桌上,为了怕弄坏形状,还把自己书桌上的东西移到了别的桌上,那副对待稀世珍宝的架势愉悦到了危情,不枉他抱得累死了。
“鲜花水分本就大,海绵泥吸水后重量也不轻。你把手腕左右转动一下,会好一些。”尉迟皓注意到危情的情况,出声提醒道,这一束花他要找人做成干花,好好保存起来,这可是危情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你下一次可以送我永生花,他们没这么重,保存的时间也长。”
“永生花?原来你喜欢那种干巴巴的花!”危情回忆了一下,好像一开始老板给他提了永生花的,只是他觉得那花不够鲜活,加上价格才是这种大玫瑰花的一半,他就没接受老板的提议,要是早知道尉迟皓喜欢那种干花,他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只是觉得那种花好保存而已!”尉迟皓其实更喜欢这种鲜花,但是他不想看见危情受累,这花分量不清,他这么大个头的人,都觉得有些重,对危情可想而知。
“为什么要保存,喜欢的话我可以每天都送你啊!”危情觉得鲜花就是要每天都换的,一直搁在那里不换多美朝气,反正他的目的达到后,就不用见尉迟皓了,现在哄哄对方也没什么损失,“不过,你不许再要这么大束的,今天累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