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场地内的东西,能带出去吗?”解昭单刀直入。
“比如?”沈英岚问。
解昭随便说了一个:“比如吃饭的碗筷。”
沈英岚:“不可以。什么都不可以。”
解昭:……
那举例子有什么意义?
“任务场地内的东西一旦拿出去,立刻就会变成粉末。但是,”沈英岚瞥了他一眼,接着说:“这不违法,也不会受到惩处,所以说你可以试试看,权当做个试验,眼见为实。”
她腹诽:免得你又不信。
化成粉末?
解昭的视线从沈英岚身上扫过,最后落在了她穿着的蓝色牛仔裤的右侧口袋,眼角微微一跳。
口袋上方,探出一截古铜色手柄的短刀。那是他们昨天下午从老帕那里借过来,用于夜间行动的称手工具,同时也是最后的杀羊凶器。
他心想:那就没有用了。
解昭没吭声,悄然收回视线,却刚好与迟衍的目光在半空撞了个正着。
他下意识就要移开。
迟衍的神情很奇怪,视线交错的刹那间,深邃的眼神里隐约流露出几分令他感到莫名其妙的意味深长。
看得解昭心烦,干脆瞪了过去。
迟衍笑了笑,主动避让,不战而降。
解昭沉默片刻,又问道:“如果刀具会被审判庭没收,地下营地为什么会有明火?”
他指的是被煤油灯灯罩保存的那些个微弱火苗。
沈英岚嗤了一声,说:“那点火星子能照明就不错了,最多点根烟。”
她忽然想起,第一次带解昭进入地下营地时,在入口处遇上的那个独自抽烟的女人,下意识收紧了手指,眼神瞬间蒙上一层寒霜似的冷意。
即便如此,沈英岚还是耐着性子,又补充说明了一句:“只要不是严重到能够伤人的武器,系统都不会没收的。”
和她一样,解昭也同时想起了那个自称“林雪宜”的年轻女人。
她在黑暗中倚墙站着,指尖轻轻抖落细雪似的烟灰,露出讳莫如深的微笑。
迟衍抬头:“事务组是怎么选的?”
“怎么,你也想加入?”沈英岚笑了笑,“看你的表现,如果连续几场任务表现良好,他们会来游说你的,毕竟谁也不想招一个出几次任务就死翘翘的菜鸡入伙,你说对吧?”
迟衍也笑了:“我应该算不上菜鸡。”
“但你最好考虑清楚,屁事很多的。比如我,隔一两个星期就要去林子里捡新人回来。”她睨了一眼解昭和迟衍,“你们算好的,大部分人都是一哭二闹三上吊,或者根本不相信我的话,认定我是黑市贩卖人口的地下组织人员。”
“他们如果就是不相信,怎么办?”迟衍问。
“随他们便。”沈英岚耸肩,“反正等到晚上灯塔亮起,他们没地方去,多半都会地跑到播报屏幕下方的营地区域。那个时候要还不信,就干脆捆起来,第二天直接带去做任务,一般这种人啊,到了任务场地就吓尿了。”
“岚姐,你的第一次任务是什么?”
沈英岚微眯起眼,记忆回到几个月前的那个下午,懒懒地说:“名字叫‘拇指姑娘’,难度跟你们差不多,内容我记不太清了,大概就是进去任务之后要找到一个跟拇指那么高的小人,她在白天会变得跟正常人一样到处溜达,如果你跟她说上话,晚上她就会从你耳朵里钻进去,吸干你的脑浆。其实挺简单的,我们当时得到线索,干脆不找人,老老实实当了七天哑巴,最后只得了基本分,但起码同队的人都没受伤。”
简而言之,就是以安徒生童话《拇指姑娘》为灵感的变态版。
迟衍垂下眼,想了想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