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钟情。
原来那轮年少时可望而不可即的清清白月,从始至终都只属于一个人。
属于那个初见穿着干净校服,笑容害羞清纯的人;
那个站在银杏树下拖着行李,向他挥手告别的人;
那个被时光雕琢打磨,越发温润美丽的人。
那个最好、最特别、最温柔的人。
他把这个人,放在心里,缄默不言,藏了整个青春。
任谁来试探,都不肯松口。
可感情不是越藏越香醇的酒,它会变质,会过期。错过最佳的饮用时间,喝下去就是穿肠毒药。
周路阳忽然笑出了声,他一口喝完杯子里的酒,再抬起头时,老板被他眼里浓稠的、仿佛永远也化不开的悲伤一惊。
“你这是……”
“可是我还有一件事不明白。”
“啊?”
他怆然一笑,勾起的嘴角带着自嘲,舌尖满是酒液残留下的苦涩,连带着胸腔都是满满的酸涩。
难言的涩意像蚂蚁爬一样,慢慢的爬上周路阳的泪腺,令他开口都带着些许哽咽。
“我不明白……为什么,偏偏是苏绥,偏偏……我要喜欢他。”
老板都快被眼前这人给搞懵了:“这有什么好纠结的?爱情本来就是不讲道理的,谁能未卜先知自己以后会爱上谁?就是因为爱情充满了不确定性,所以才会在来的时候,像开到超值盲盒那么惊喜。”
周路阳苦笑着摇了摇头:“你不懂……”
他这辈子,最不能爱上的就是苏绥。
“我不懂?我怎么不懂!”
老板被指责不懂以后,马上就急了,“腾”的一下站起来,激动地说:“我打从你第一眼看见校花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指定得栽在他身上。”
周路阳下意识的问了一句:“为什么?”
“周哥,你是不是人模狗样的太久了,忘记自己以前是个什么德行了?”
老板的一句话就像时光机一样,瞬间就把周路阳拉回了学生时代。
他在记忆中隔着厚厚的一层白雾遥远的望着那时的自己,阴鹜、好斗、不讨喜,是任何一个家长看见,都会把自己的孩子领到一边,嫌弃的说:“别跟这种人一起玩,小心他把你带坏。”
“周哥,也不是做兄弟的故意要揭你短,更不是看不起你。可是你说说,那时候年纪小不懂事,大人也不管,年轻气盛的,打架、斗殴、不学无术,除了黄赌毒,你啥不敢干啊?光是我去局子捞你出来,就不下三回吧?你要不是个未成年,指不定现在还没出来呢。”
见周路阳脸色难看,似乎是想起了高中时候的事,老板又心软了,坐到他身边安慰性的拍了拍肩膀:“但是我懂,不怪你。伯母一个人把你带大,你从小生活条件不好,年纪小犯犯浑很正常。”
“……我知道。”
周路阳握紧了拳头,头顶的彩灯直晃眼睛,他难受的闭上双眼,忽明忽暗中,被迫看到了那个过去的、不该存在的自己。
“那时候的我,就是所有人都厌恶、害怕,恨不能立即远离的混混。”
所以,他怎么会喜欢苏绥,怎么能喜欢苏绥,怎么……
怎么配喜欢苏绥。
老板给出了答案:“你自己都明白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那你知不知道,你这种人一定会喜欢校花那样的人。”
“只要你见到苏绥,你就天生注定会被他吸引。他多温柔,多干净,多正正经经的一个人,那是你从小摸爬滚打在三教九流的生活环境里,从来没有见过的人。你逃不掉那种致命的吸引,这就是极端反差带给你的新奇和刺激,再说直白点,是苏绥这个人带给你的新奇和刺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