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天而入,在一众污泥救了差点被强暴的她。
六百多个日子里,他自愿做她手里的那把盾,在她前面横行霸道,酷酷拽拽,喊打喊杀。
可没有一个人比之南更清楚,她有多讨厌这把盾。
仿佛那段不见天光的日子只要有他存在,便无声在她耳边提醒,恐吓,甚至嘲笑――
那是她的过去。
林之南骨子里流的就是妓女的血!
颗颗屈辱的泪沿着眼眶滑下,砸落。
之南什么都不想听,连胜的声音却在耳边一如既往清晰――他在找她,他绝不会放过她。
她不要再回到过去!
噩梦重重,直到一只手捂住她的耳朵,声音穿透手掌,发丝,带着磁性震荡在她耳边:
“听过这首歌吗?”
温时凯搂过她的腰,唇贴在他的手背,也就是她的耳侧,说“听过点头,没听过摇头。”
之南仍是懵怔,他又在她耳边重复了一次,连带着拥紧她哆嗦颤抖的身子。
耳边是如此陌生的旋律,之南摇头。
“EricClapton的代表作,听说是某次他参加舞会有感而作。”
他话里是讲故事的温和慵懒,看到那个男人左右张望朝他们这边这来,温时凯拥着她转了半圈。
用后背将她围困在世界之外,自成一道安全隔离,依偎晃悠的脚步恍若亲昵爱恋的情侣。
“这首歌后来也成为西方男生求婚最喜欢用的歌,它讲述的一对去参加舞会的情侣。”
“女孩子不够自信,反复在男孩耳边问他――我今天穿着得体吗?看起来是否还合适”
说这话时他一只手已绕过之南的脑袋,将她两只耳朵护在了手臂之内。
这下,世界安安静静,只有温柔到极致的旋律和他的声音若有若无在耳朵里震荡。
除了他们之南什么也听不见,嘈杂声,阴冷声甚至恐惧,都被忽高忽低的吉他声和他的安抚洗劫一空。
此时,婉转低迷的歌声格外清晰:
“It'slateintheevening.”
(夜色渐浓)
“she'swonderingwhatclothestowear.”
(她还在为如何装扮犹豫不决)
仿佛喝下一杯鸡尾酒,之南渐渐被他带得身临其境。
那一定是个不算热闹的舞会,灯光渐暗,旋律和男女绕动的脚后跟摩擦出一段又一段的暧昧。
耳边带着呼吸的男声让她耳蜗生起一股股痒意。
“其实女孩不知道的是她略施薄粉,散下一头长发便已频频惹人注目,舞会上,没有比她更迷人的。”
他唇角的弧度一如既往从容,“于是男孩和她说:是的,亲爱的,你今晚的确很美,让我头疼又感觉与有荣焉,而且”
温时凯带着她舞台上轻轻转啊转,她鞋子不小心踩到他的,不痛不痒。
她灼热呼吸钻入他毛衣里,他渐渐习惯。
他高挺的鼻梁若有若无在她鬓边发丝游离,一股幽幽的清香传来,不是高档或廉价香水味,是骨朵含苞而绽,片片花瓣悄无声息绽开。
沁人的气息幽幽不断往他鼻尖里钻,令人上瘾。
捂住她耳朵的手顿了那么一刻,温时凯突然就忘记要说什么了。
歌声还在继续。
“andthewonderofitall,”
(而且我还在想)
“isthatyoujustdon'trealize”
(你可能并不知道)
“howmuchIlov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