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3 章 IF:青梅竹马(1)(3 / 4)

换嫁春风 明春鸢 9979 字 1个月前

至于崔二叔小小年纪就要劈柴烧火打下手,她只管坐着等饭吃……不看不看。

太公还手把手教她写字了。

太公说她天资不错,要收她为徒。明遥头晕晕的。好像被金饼砸了。

哇……-

崔珏是太公的重孙辈。

她是太公的徒弟。

所以, 认真算起来,她是崔珏的师祖辈。

但明遥还是在叫崔珏“崔二叔”。

谁让他给她做饭吃呢。

嘿嘿!-

给她做饭吃、教她读书,和她一起练字、一起玩的崔二叔,要扶灵回乡守孝了。

明遥有很多好朋友,但崔二叔是她最好的朋友。

她在码头上,把一个打得歪歪扭扭的结子塞给崔珏:“二叔,给我写信。”

她强调:“我会回信的。”

结子上挂着一个“灵芝如意”玉佩。崔珏认得,这是明兄和嫂子在她三周岁时,特地从庙里给她求来的护身符。

“我问过爹和娘了,可以送二叔。”明遥说,“二叔可别丢了!”

崔珏就没有拒绝收下这枚玉佩。

他将结子收在怀里,从自己袖中,取出一个“四合如意”玉佩,蹲下身,给明遥紧紧系在腰间。

“我会给你写信。遥遥……”

摸了摸明遥的头发,他只说:“快回去吧。”-

明遥把崔二叔送的玉佩放在了床边。

他们每月通信一次,都是崔家的人先送信来,再把明遥的信一并带回去。——明家财力普通,下人也不多,每月一次派人去山东再回来有些难,崔珏如此,便不需明家再费力了。

而既有专人送信,不必担心丢件,明遥每月送回去的,便渐渐不止信。一并寄去的,有时是她练的字、画的画,有时是她看了觉得有趣的书,还有时是娘做给他的鞋袜,家里的点心小菜。有一次是一小匣三个柿饼——明遥在太公家一个一个削好晒出来的柿饼,分给爹娘和太公之后,就剩这几个,全给他装上了,她自己就在娘手里吃上一口!

偶尔做点农活也还不错嘛!

明遥还学会了杀鸡杀鹅。只杀不处理。

她会骑马了!

一年十二个月,每月收到一封信,信也越来越厚、越来越长……很快攒满一匣。

到通信第三年,崔瑜和明回同科中举。

崔瑜回京以备会试,崔珏还留在家乡,准备进学。

在床上打了个滚,明遥爬起来去问娘:“等崔二叔回来,我能去码头接吗?”

“码头上风吹日晒,你就白白等着?”举人娘子沈相宜笑话女儿,“再说,人家明年才回呢,看你急的!恨不得直接飞去了吧!”

“急怎么了!”明遥理直气壮,“我这是、这是……尊敬长辈!”也可以说,是关爱晚辈!

沈相宜搂着女儿笑个不停。

笑够了,她说:“行、行!到他快回来的日子,我叫你爹问明白是哪天,提前送你去崔家,好不好?”

明遥又等足了一整年。

第二年春天,崔瑜和明回又同科得中进士。

崔瑜名次在二甲第七,明回在三甲第四,两人都被选入翰林为庶吉士。

秋天,信又攒满大半匣的时候,崔珏进学、抵达京中。沈相宜果然提前送明遥到崔家等候。

正午,崔珏下船。

申初一刻,他快马回到崔宅门前。

大哥在等他。

还有遥遥。

遥遥还是那么……憨懒,竟搬了个杌子坐着等。

崔珏不由一笑。

他翻身下马。

“崔二叔!”明遥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