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儿,远远看见有守卫急匆匆跑进?来,先是?去叶巡青身边报告了什么,又被指到叶蓬身边去,显然是?要把这件事交给叶蓬做主。

而叶蓬听?完汇报后,安排了几句就让人出去了,丝毫没有要找叶茴商量的意思。

秦臻没忍住,拍着叶茴的胳膊安慰:“你比你堂哥,优秀!”

叶茴直勾勾看着不远处的堂哥,说:“我知道。”

“一点也?不谦虚啊?”

“用?不着谦虚。”叶茴道,“堂哥比我大九岁,从小?就不学无术,高中毕业去国?外?混了几年,大学没混成,倒是?因为打架把脚弄跛了。”

僵尸爱听?八卦,边听?边打量话题中心的人物。

现在的叶蓬不说多文质彬彬,套上西装,最起码像是?一个稳重的成功人士,跟叶茴口中的小?混混形象差远了。

不过转念一想,傅七不说话的时候也?斯文的很,一开口就让人想打他,这就能理解了。

人都是?会伪装的嘛。

“我从小?到大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高考全市第二,大学里获得无数荣誉,但就因为我是?女的,再优秀都比不上他,都继承不了家业。哪怕他瘸了腿,哪怕现在丧尸横行?,秩序崩塌了,叶巡青还是?觉得我不如他。”

这一说秦臻就明白了,重男轻女嘛。

明白是?明白了,但不偏爱自己聪慧的亲女儿,反而器重一个不成器的侄子,这脑回路还是?让僵尸难以理解。

傅七还总说她封建,明明人类比她封建多了。

秦臻仔细思考了下,出主意说:“你跟他抢!反正你们这,强、强者为尊!”

“我一直在抢,可是?不管我多努力,立了多大功劳,都没人正眼看我,在他们眼中,我唯一的价值就是?联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