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气氤氲,各式各样的食材在锅里沉沉浮浮,宛如生活中的起起落落,让人从胃里暖到心里。
李渔歌和林熠先到,选了靠窗的位置相对着坐下。没过多久,魏淮洲和于晓航也推门而入,魏淮洲毫不犹豫地坐到了李渔歌身边,顺手拿起她的碗筷烫了一遍,又自然而然地摆到她面前。
林熠的目光在两人之间转了一圈,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但他敏锐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似乎已经变了。
大大咧咧的于晓航自是不会留意这些,一边往锅里下肥牛一边冲林熠嚷嚷:“过完年我就跟着渔歌姐混了,这下我们仨都在永城,总算能常聚了。小熠哥,你到底还要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呆多久?"
林熠慢条斯理地涮着毛肚,眼皮都没抬:“什么鸟不拉屎?那也是永城地界。”
“得了吧!”于晓航夸张道,“你那个深山老林比寺庙还清净,知道的说是去搞建设,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去修仙呢!”
“怎么?想我了?”林熠嘴角勾起熟悉的痞笑。
“那可不!不想你我能眼巴巴地盼着你回来吗?”
于晓航这话倒不假。与板板正正的魏淮洲相比,只大他三岁的林熠显然更合他胃口小时候带他掏鸟窝的是林熠,帮他写检讨的是林熠,连第一次喝酒都是林熠偷偷带他去的。
李渔歌看着两人斗嘴,眼底漾起笑意。她从包里取出两个包装精美的盒子,在蒸腾的雾气中推了过去:“喏,送你们的。你以后想找林熠,随时都能逮到他。”
于晓航好奇地接过:“什么呀?”
李渔歌卖了个关子:“拆开不就知道了?”
于晓航三下五除二地拆了包装,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诺基亚!姐,这真是送我的?”
“喜欢吗?”李渔歌嘴角噙着笑。
“当然喜欢了!就是没钱买。”于晓航爱不释手地研究起来,似乎还不敢相信,“姐,真送我啊?”
“以后工作联络也需要,呼来呼去怪麻烦的。”
林熠拆开了他手中的礼物,果不其然也是台诺基亚。他掂着这台崭新的机子:“那送我又是因为什么?”
“我说过我会给你包个大红包的。”李渔歌扬起下巴,笑得自信,“这是一部分,你把银行账号给我,过完年我把你买机器的钱还给你,只多不少。”
“姐,看来你是真没少赚!”于晓航高兴道,“我可是跟对人了。”
“行,那就谢谢李老板了。”林熠微微挑眉,将目光投向一旁的魏淮洲:“不过我俩都有了,淮州哥也该有吧?”
李渔歌与魏淮洲交换了一个眼神,后者微微颔首,李渔歌轻笑道:“这手机,就是我俩一起去买的。”
那周闹了不愉快以后,魏淮洲提出了要买手机的想法,那样就能及时联系到对方。
李渔歌立刻就点了头,其实自从做生意开始,她早就有了想买手机的念头,只不过兜里一直紧巴巴的,不舍得花这个钱。
这几年,手机一直是奢侈品。虽然如今价格亲民多了,但一部普通机型仍要花去普通人三四个月的工资,大部分人还是舍不得。
如今不同了,润和的货款到账后,买部手机对李渔歌来说早已不是什么难事。只不过,她和魏淮洲都不约而同地想把手机当作礼物送给对方,当发现彼此的心思后,却又都固执地拒绝接受对方这昂贵的礼物。
最终,魏淮洲多买的那部手机送给了妹妹魏淮樱。李渔歌则干脆又多买了几部,打算当作新年礼物送人。
“你俩一起去买的?”于晓航完全没察觉到弦外之音,只顾摆弄着自己的新手机,“挑得真好啊,我一直就想买这款。”
“咳咳。”李渔歌轻咳了一声,“这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