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耀年像是没听见,重新拿起报纸,把自己严严实实地挡在后面,再无半句回应。直到孟延将这份卷宗录入到最后,在“主审人”一栏,赫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名字吴耀年。

后来孟延留意到,吴耀年总是独来独往。在食堂打饭,他总是一个人端着饭盆坐到角落。局里组织的集体活动,也几乎见不到他的影子。

和同在刑侦队实习的同学聊起,孟延才知道,吴耀年调来档案科快一年。之前一直是市局刑侦大队的骨干,破过不少案子。不知怎么的,一纸调令来了档案科管这方寸之地。

那会儿局里人事变动复杂,说什么的都有。同学压低了声音,“有说他在哪个大案上顶了雷,被穿了小鞋。也有人说,上面不满意他的作风。反正,调令下得突然。问吴耀年就是打马虎眼,“一线拼死拼活图个啥?养老混退休不舒坦?”

可不管怎么样,吴耀年那句关于“漂白”的话,间接提醒了孟延。既然凶手的身份可以“漂白”,那关于受害者的死亡也可能被“掩盖”。

这个念头一旦升起,就再也按捺不住。

几天之内,与窦建国失踪案时间地点接近的其他零散卷宗资料,都被孟延有意无意地堆到了自己桌上。

周末加班录入时,一份夹在“水库附近治安事件”文件夹里的旧卷宗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一份关于窦建国失踪当天下午,在水库附近发生的一起盗窃未遂报案记录。记录极其简略,是一份 405 路公共汽车售票员吴觉明的询问笔录。

笔录提到,1998 年 5 月 29 日下午约 1 点 45 分,她看到一辆挺新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停在水库下游靠近公路的僻静处。

让她觉得奇怪的是,那车的后备箱没关严,露出一截自行车的前轮和车把手。车上好像有几个人,有一人穿着蓝外套。

桑塔纳很快启动,沿着水库边的土路驶向了公路下游方向。

记录民警在末尾备注:证词细节需核实,但证人吴觉明后续拒绝配合进一步询问。

孟延立刻冲进档案库房深处,翻出了当年窦建国案的原始卷宗。

他急切地翻阅着,卷宗里明确记录了窦建国最后被交通监控捕捉到的时间是下午 1:20,地点在通往远郊水库方向的一个岔路口。

而另一份当年未被重视、只作为附件保存的现场勘查补充报告引起了他的注意。

报告提到,在窦建国疑似失踪的水库附近,除了窦建国本人的脚印,还提取到另一个模糊的、尺寸更大的男性运动鞋印,与窦建国的鞋印明显不同。

然而这份报告的结论栏被划掉,旁边用红笔潦草地写着:“存疑,与主要证据链不符,建议补充侦查”。

孟延抓起外套就冲出了分局,蹬上自行车。

但卷宗里明确写着,从最后一个监控点到水库,即使开车也要将近二十分钟。卷宗里没有记录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也没有在通往水库方向的其他监控里捕捉到他。

就在这时,那份 405 路售票员的证词清晰地浮现出来:案发当天下午 1 点 45 分左右,在水库下游看到那辆可疑的桑塔纳,后备箱里装着凤凰牌自行车。窦微曾说过,她父亲窦建国去钓鱼时,常骑一辆半旧的二六凤凰牌自行车。

孟延的心几乎要跳出嗓子眼。会不会窦建国真正失踪的时间并不是 5 月 27 日而是 5 月 29 日?

人会不会被桑塔纳带走的?后备箱里露出的自行车,会不会是他的?那辆桑塔纳的司机,会不会是水库边泥泞脚印的第二人?那朱佩林 5 月 30 日的证词就要被推翻。

接下来的整个周末,孟延就像着了魔。从窦微家到远郊水库,沿途要经过三个小卖部和十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