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还真是珍稀品种,但美美要的很简单,你给不了,她自然不会逗留。”    明仔却不放弃,他继续问, “美美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崇馥摇晃着空酒杯,对他说, “再来一杯「小王子的玫瑰」我就告诉你。”    明仔接过杯子,麻利的去做了一杯。 崇馥喝了一口,却皱了皱眉,这和之前在黎衍房间喝的改良版一比较,简直天上地下。 “你要不换个配方,这样,再加点酸度,花瓣揉碎后洒在上面。” 崇馥回忆着那晚,在房间里黎衍端给她的那一杯「春日玫瑰」,指点着明仔按照那样去改良一下。    明仔虽着急听到答案,但也对这个做法感到疑惑,这原本的配方已经够酸了,再酸一些,会很难入口,但他还是照做了。    在重做了五杯都被崇馥退单后,第六杯,终于让她满意。 虽然这和黎衍的那杯,还是有些许差异,但也不能太吹毛求疵。    每个调酒师的做法都有着细微的差别,这也正是酒客们光顾不同酒吧,却重复点着同一款酒时,所图的那份乐趣所在。 她只得接受这份差异,毕竟想再喝到黎衍亲手做的酒,不知要等到何日了。    “行吧,我告诉你,美美不喜欢被拘束,她喜欢知情识趣的,最好等她腻了就自己走人的那种,你想好了,你行吗?” 作为两个人共同的好友,她必须把利害说清楚,一旦任何一方受到了伤害,都是她不想看见的局面。    明仔眼神坚定, “我确定,我喜欢她,不,我爱上她了。”    崇馥愣住,她已经好久没有听人说过「爱」这个字,这个字太严肃,人们总是回避它,习惯性用喜欢,有意思,还不错去形容一个人,一场心动。    爱是一种开始了就不会轻易结束的,很难缠的东西。    「爱」是勇敢者的游戏,就像杜拉斯曾写过的: 爱之于我, 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 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 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爱」同样也是空心人的说辞,为达目的所假借的蜜糖。    厚重的蜜糖外壳化开后,是一具空荡荡的腐尸,上面爬满了蛆虫。            怎么可以不爱,怎么可以去爱。         带着这份被好友唤醒的,对「爱」的敬畏心,她放下了昨夜的那份欲望,她想试试自己能不能只「为爱而做」       因为适当的摄入了酒精,她今晚睡得很快,睡梦之间,她恍然想起奶奶留下的那只蝴蝶,她想留住这一份牵挂。    于是第二天醒来,她带着那股冲动,随意和路文打听了一下,宁城本地的纹身店哪家比较好。    根据地址,她走进一个商场里的公寓楼,现在的年轻人开工作室,基本都是在公寓里,因为便宜地段好。 找到对应的房号后,她敲了敲门。 看见开门的人后,她转身就走。    那人反应很快,一把拉住了她,   “怎么,就这么讨厌我?”

56.你是狗吗?这么欠操

“你,你真的会吗..” 趴在韩盛工作室里的黑色纹身床上,崇馥有些退缩了。    “放心,一定会弄疼你的。” 韩盛邪恶的笑了笑,像是在报复刚刚崇馥的那场,未遂的落荒而逃。    崇馥又挣扎着,给自己做了半个小时的心理准备,依然不放心他, “我下次再来吧,今天我想起来我还有事。”      “不相信我?你是不是一直都看不起我..” 韩盛的脸上,竟流露出几分受伤的神情。    崇馥有些动摇,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说话太过分了..       “你干嘛,我这是套路,每次有女孩第一次来纹身,又害怕疼犹豫半天的时候,我都这样。” 韩盛见她表情变了,在她眼前挥了挥手,得意的打断了她。    崇馥这才反应过来,差点又被他给迷惑了,这个男人怎么会因为这两句就受伤,他没那么脆弱,看来自己还是太心软了。          两个小时前,崇馥被他拉进了工作室。 对于画稿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