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原本几个准备要进去的人也停住了脚步。
毕竟像这样的场合,说慈善是假,可互相攀谈却是真,花些小钱,既能沽名钓誉,又能当成第二个生意场,何乐而不为?
只可惜,沈斯闲和谢惊回一样,平日很少会出现在人多的场合,便是出现了,也只是目不斜视的大步向前。
金贵的皮鞋踩在干净的红毯上,沈斯闲姿态轻慢的整理西装,他下了车,却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微微侧身去看车里。
众人疑惑,便探着头往车里看,不多时,在沈斯闲的等待里,一道清瘦的身影站在了他的旁边。
他穿着款式和沈斯闲很接近的西装,长发束起的落在身后,戴着红到深沉的红宝石耳钉,和沈斯闲耳朵上的一模一样。
他有足够令人惊艳的一张脸,按在场之人的身份,便只能说出类似,他比名利场所有人间富贵花都要美的话。
没人能仔细推敲他的身份,他甚至不在乎沈斯闲在外的身份地位,不曾错开一个身位,只堂而皇之的与其并肩而行。
“沈先生,好久不见了,这位是……?”有人抱着会被沈斯闲无视的侥幸上前打招呼,他甚至已经做好了沈斯闲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就擦肩而过的准备。
却不曾想,沈斯闲竟顿住脚步,微微侧身垂眸,是向人介绍的礼节。
“舍弟,霜见。”
沈家独子沈斯闲,有一个不曾公开承认过的私生子弟弟,这并不是什么不为人知的豪门秘辛。
相反,有些身份地位的人都知道这档子事,只是从来不曾在沈斯闲面前提起,怕犯了忌讳而已。
可是今天,他们眼观鼻的瞧着,看沈斯闲这没有一丝一毫轻蔑的态度,又亲自把人带着出来,哪还能不明白呢。
“怪不得,仔细瞧这眉眼,确实和沈先生有两分相似。”
“瞧瞧这气度,还得是世家里头养出来的孩子金贵。”
几句寒暄,令沈斯闲眉目舒展,瞧上去倒平和了不少,他微微颔首,带着沈霜见朝里走去。
“失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