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有的时候明明不是他攒的局,最后结账的时候也会稀里糊涂地变成他自己。

当然,他并不是对谁都这样。只有高文宾这样的身份,他才觉得能与自己相交,也只有高文宾会拿捏住他手松这一点,总是想尽办法地占他便宜。

他们一个傻、一个精,倒是意外地合得来。

高文宾早就习惯有沈仲卿这个冤大头跟在身后负责消费的生活了,之前怎么劝沈仲卿一起出来他都不肯,他还暗自郁闷了好久,这次好不容易抓住机会,他当然不会放过。

酒水菜肴一应点最好的、包下整个二层、甚至还点了花魁莹月姑娘作陪,这一切若不是打着让沈仲卿买单的主意,他怎么敢这么大手笔。

“反正我不管,最后一定要想办法让他买单。哼~他若是不想得罪我,他就不会不识趣。”以往高文宾不需要费什么力气,只需在结账的时候装作为难,沈仲卿便会主动揽下这事。

甚至到后来他们结伴出入各种消费场所,他和他的狗腿子都是不管结账的,直接拍拍屁股走人,账自然而然记到沈仲卿头上。

现在沈仲卿不知道吃错什么药不再和他们一起胡混了,高文宾却并不甘心就这样失去一个长期饭票。

于是又妄图效仿之前那样,让沈仲卿负责这次的开销。他好歹是县令之子,沈仲卿肯定不会想得罪他。再说今天还有一个好由头是他的生辰。

为了以示庆贺请他上万花楼消费一次,这不过分吧?

虽然沈仲卿事先并不知晓,但高文宾认为这不是什么要紧的事。

很快,莹月姑娘的到来将聚会推入了高、潮。

她献弹了一曲琵琶,然后就被色眯眯的高文宾拉到了身边坐下。

沈仲卿打量了两眼,所谓花魁确实挺美,比楼里其他姑娘美出一截,不过还是引不起他的兴趣,只看过两眼便不再看了。

原身以往常来逛花楼,万花楼的姑娘们明显都认识他这个豪客,不少人都争着往他这边凑。

沈仲卿应付不暇,更加没空去注意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