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法说了出来。

她恨不得楚月关门大吉,就没有人跟她抢生意了,能赚不少钱。

但是又觉得这条街上没有楚月会寂寞 ,连个能跟她有来有回吵架的人都找不到,真是无趣。

楚月还是陷入在沉思中,她同意刘金凤的话,叶招娣跟来闹事的人一定认识,如果不认识两个人不会一起离开,如果是陌生人,叶招娣肯定是选择把她赶出去。

……认识的人?

“金凤姐,那个闹事的人长什么样子,你还记得吗?”

刘金凤一个人都能喋喋不休,根本没听楚月在说什么,楚月不得不重重拉了一下刘金凤的手臂,又问了一遍。

“金凤姐,闹事的人,长什么样子?”

“模样啊……就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能是什么样子啊,无非是一张嘴巴两只眼睛一个鼻子,我又不认识她,你问我我也不知道 。”刘金凤突然想起来什么,“要说啊,你可能认识她。”

“我?”楚月反问。

刘金凤点点头,“对啊,你说不定见过她,那人身上穿着你家衬衫呢!”

刘金凤说起那件衬衫就来气,被楚月耍了不说,还害得她亏了不少钱,现在竟然还帮楚月说这么多事情,她真是个大善人啊~

善有善报,老天爷一定会让她刘金凤发财赚大钱!

刘金凤在心里乐悠悠的想着。

楚月正在整合所有信息 ,衬衫……叶招娣认识的人……三十来岁的女人……

罐头厂!

那个罐头厂保卫科科长的媳妇!

就是她穿着那件带着钢笔水墨点的衬衫!

那件衬衫原本是楚月送给叶招娣,但是叶招娣后来没再穿过,反而穿在那个女人身上。

楚月当时以为叶招娣缺钱,所以把衬衫卖了。

仔细想想,以叶招娣的品性如果是她送的东西,叶招娣不会舍得卖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