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恩莞尔一笑,决定写两封信交给他带走,一封给二王子阿克特,另一封给赫菲斯,还顺口嘱咐了几句:“二王子的话,应该更好说话一些,那个赫菲斯……好吧,他现在是国王了,你未必能见到他,总之,先找二王子试试,实在不行了,再找那位陛下吧。”

迪菲恩斯感动得眼泪汪汪,握着他的手说:“你真好,乔恩!”

不过,临别之际,除了感谢外……

他终于还是忍不住地问了出来:“你到底为什么会喜欢上斯蒂文啊?”

说到这里,迪菲恩斯暗搓搓地开始叽叽咕咕讲小话:“他长得没我好看,不会说话、野蛮暴力、打人还超疼!所以,你喜欢他什么呀?”

“呃……”

乔恩想了想回答:“他会在半夜往我嗓子眼儿里塞偷回来的熏肉,有拇指那么大一块。”

迪菲恩斯露出了一言难尽的表情:“……很好吃?”

乔恩回答:“不,是贫穷、窘迫,还有冒傻气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