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生出一种能够完全掌控这个男人的错觉。
“很早很早就喜欢了,如果阳阳知道,一定会不高兴的吧?”
“你把我当好兄弟,我却觊觎你不过阳阳的警惕性真的很差,我说没房间了只能挤一个床阳阳就真的会信,我打湿被子只能和阳阳挤一个被窝,阳阳还真的会相信我不是故意的。”
“我抢走你喝了一半的饮料你就真的认为我只是渴,从来不去想什么间接接吻;我去打球让你帮我抱着外套,你就真的在球场乖乖帮我抱着外套,但实际上球场的外套扔的到处都是,只有交了女友的那几个才幸免于难。”
“我用尽手段想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的,但面对你的时候却怎么都不敢让这些肮脏的小心思显露半分”
“阳阳,”陆明辉怜爱地抹开向卓阳额角被汗水打湿的发,小心地凑过去吻了一下,触之即离,“你根本不知道你有多么招人喜欢。”
向卓阳沉默不语,看向陆明辉的眼神充满审视,有一种游离在外的冷漠。
但实际上
也没有不高兴。
在向家那个鬼地方待久了,别的或许没练出来,但警惕性绝对是一等一的所以你就没想过是我默许的?
确实没想过间接接吻。
我知道,我有眼睛,我看得见那些姑娘抱着她们男友的衣服,大声呐喊,为她们男友加油鼓劲。
我也为你加过油,以好兄弟的身份,和林子杰他们一起。
其实你也没有藏得那么好,宁知越他们谁不知道你对我是不一样的?但偏偏这一点特殊实在渺小,渺小到让人警惕,不断警告自己不要心生妄想。
向卓阳其实没有怀疑过陆明辉的真心。
但连喜欢都未说出口的真心,又能够持续多久?
向卓阳清楚自己骨子里的阴暗、胆小、刻薄、多疑,这些都构成他对另一半浓浓的掌控欲,但陆明辉是狼,是虎,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掠食者他不能,也不应该,试图在陆明辉的脖颈处套上项圈,从此把对方驯成他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