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帅。
或许是察觉到了宁双的视线,看书的人突然抬起头,和楼上过道边的宁双对视了上,宁双尴尬得目光四处闪躲,同手同脚地下了楼。
宁双走下楼坐到了季淮之对面,回头去唤宁敦敦:“敦敦,到这里来。”
宁敦敦张开嘴,吐着长舌头蹲到了宁双身边,难得没有往宁双身上扑,他非常欣慰地摸了摸它的脑袋。
季淮之抬眼看着宁双摸狗的手,那只手的手指骨节很长,指甲修剪得很圆润,骨肉分布也很匀称,是一双格外有力量的手。
他看了会儿,突然主动开口问:“它叫敦敦吗?”
宁双赶紧接话:“对!它跟我姓,叫宁敦敦。”
“是大一我在菜市场捡到的,特别特别活泼,也很亲人,但是在你面前却很安静,可能它也知道对帅哥要矜持。”宁双笑着调侃。
季淮之长睫慢慢垂下,眼底掩出一抹阴霾,轻轻说:“它可能不喜欢我。”
瞧瞧这可怜样,宁双心疼得立马出声反驳:“怎么会!敦敦偶尔也会很安静的!你这么好看,怎么可能不会招喜欢?”
季淮之搭在膝盖上的手微微蜷紧,抬睫看着宁双,素来绷直的唇提起了一抹浅浅的弧度。
“我可以摸一下吗?”他问。
宁双点头,让开了手说:“可以,它不咬人的。”
季淮之弯下腰,手刚伸出来,宁敦敦就主动走到了他脚边,宁双看见赶紧说:“你看,它还是很喜欢你的。”
“你还可以让它和你握手。”
季淮之摸了摸宁敦敦的头,按宁双说的,命令道:“握手,宁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