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燕道:“媳妇儿,收税钱的人走了!”

陈飞燕笑着道:“走了啊?那挺好的。”

说完,她就给他递上了一碗软和的饭菜。“快吃,给你留着的好东西呢。”

陈毅轩从她手里接过饭菜,他垂下的眼眸中写满了感动。

这辈子还是媳妇好啊。

有个知冷知热,心疼自己的媳妇儿,自己的日子才有奔头。

陈毅轩这辈子最庆幸的就是,娶到陈飞燕这样的好媳妇儿了。

而且,媳妇儿从去年开始,越来越好,越来越聪明,越来越长本事。陈毅轩现在对她是爱的不得了。

吃饱了,喝足了,陈毅轩就又躺在床上睡了。

最近一段时间总是做农活,从早忙到晚的,他累的不行。

夜里能躺在炕上休息,他知足。

陈飞燕看着他睡觉的时候都是一脸的疲惫,她心疼不已。

这样勤快扎实肯干的男人,活的可真不容易啊。

陈飞燕现在身处古代社会的底层,她感觉像他们这样的家庭,活着几乎是拼尽了全力。

什么脏活累活苦活,他们为了生存都要干。

如果她家能出个当官的官老爷,那她才能跟着享福。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奴仆伺候的好日子。

陈飞燕一想到自己穿越后,明明有个金手指的,却把日子过得这么的惨,这么的忙,这么辛苦,她便无声的叹了一口气。

她皱着眉头,双眼痴痴地盯着正在燃烧中的灶火,心里暗自道:“这是为什么?为什么自己穿越过来有个金手指,却还是把日子过得这样?”

明明别的那些穿越男穿越女,一穿越过来就大显神威。显露出他们英武不凡的本事。

水泥大炮、枪支弹药、制作玻璃、珍珠养殖、奶茶蛋糕、各种高油高糖的美食,做出各种各样的染色剂,红的、黄的、蓝的、绿的,还有各种花纹的……,甚至有些人一穿越过来,就能考上秀才举人进士,当上各种大官……

所以,那些人怎么就那么有本事,而自己就这么无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