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笙笙,你变得妈妈都不敢认了。或许他只是记得她的名字来确认而已。

缓缓回头:“乔远峰,我也没想到你在这儿。”

“女大十八变,都有点儿不敢认了,两次都不说话,我以为不是你呢,幸好……”乔远峰笑了笑隐去后面的话。

“你也变了。”余宝笙回笑道。其实乔远峰变化并不大,无非是当年还有些潇洒不羁的高原浪子变成了持重帅气的青年才俊。

乔远峰发现自己有些习惯性地要伸出手去拍拍余宝笙的脑袋,却在余宝笙颇有礼仪又颇显距离的态度下下降一尺,五指并拢,说:“小丫头,历史重逢的重大时刻。”

余宝笙避开乔远峰发亮的眼睛,盯着他的手,犹豫几秒才伸出手来,说:“的确不容易。”

乔远峰的眼神黯了黯,没有听到那句娇憨的“乔帮主”,眼前的余宝笙就是他现在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下可能遇到的白领女青年,职业好,外貌好,矜持,自傲,礼仪得当。当下也将笑容收起六七分,只余了恰到好处的微笑。

“八、九年,都快十年了,还真是没想到,哪天一块儿吃个饭吧。”

半个手掌被乔远峰的手握住,他的手还是温热的,一如记忆中的温度,余宝笙心里遥远的记忆被翻起,无论如何,走与没走,变与不变,眼前的人就是那个当初总带着五分坏五分宠叫自己“小丫头”的男子,脸上的漠然卸去几分,掠掠被风吹起的头发:“好啊,我请你吧。”

余宝笙的手指生得漂亮,又细又长,骨节小,葱白一样的十个手指头,隐隐地手背上还有几个小窝窝。乔远峰握着手指恍了神。那个时候多好啊,他带着小丫头去爬山,爬到半山腰,小丫头累得呼哧带喘,拖后腿撒娇说不上去了,任他百般利诱,就是不往前走,最后他急了,一把抓住小丫头的手,只觉得绵软细致,有电流悠悠穿过心脏,幸好小丫头正低着头使劲向后抻身体,他掩饰地咳嗽一声,色厉内荏地问,走不走?小丫头红着脸抬头看他一眼嘟着嘴,走就走。那天他再没放开她的手,到后来只要走在一起,抓住她的手仿佛成了习惯。

余宝笙微微紧了紧手指然后松手,乔远峰感觉到初春沁凉的空气将手掌包住,心里有些失落,面上却不着痕迹地将手插入风衣口袋,

“昨天饭馆前那车是你的吧。”两个人并肩向大楼走,乔远峰看一眼余宝笙手里晃来晃去的车钥匙。

“嗯……没有大切好。”余宝笙本能地想到昨天乔远峰和同事嘲笑她的“小马”的事情,声音有些没好气。

“还是挺不错的。”乔远峰的嘴角忍不住翘起,这丫头还是露馅儿了,眼角瞥过去果然见余宝笙的鼻子小小地皱起来,脸颊隐隐地鼓起,还是小丫头一个。这个认知让他心里重新高兴起来。昨天饭馆坐下后他就发现余宝笙坐在窗口,当早晨看余宝笙从牧马人里下来时,他就断定昨天的玩笑话应该是被听到了。

余宝笙说完话就觉得语气太过亲昵,她和他不熟,隔了多少年时间了。忍不住回头挑眉,意外地看到乔远峰目光看着前面,抿着嘴,眼角却飞了上去,此情此景,何其熟悉,一时恍然,刚想习惯性地拐着弯娇叱一声“乔远峰”,停车场的小保安热情打招呼,余医生早上好。余宝笙一凛,她都忘了这不是在雪山高原,今时不同往日。回小保安的问好之后,再面对乔远峰面色已恢复如常。

再往前走就是门诊楼,余宝笙转头打个招呼:“我今天出门诊,再见。”

乔远峰伸手挥挥,怅然若失,那时候送余宝笙回住处,她跟他说再见,他总会捏捏她圆圆嫩嫩的脸,小丫头,明天见。而她则瞪着他,乔远峰,说过多少遍了,不许捏。当他转身离开的时候,她又总会撒着娇背后喊一句,乔帮主,明天我要睡懒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