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收入会高一些。”

“你现在不是不错吗?”

“宝笙,我是想让我们以后的生活更好。”

“钱不一定能决定生活的好坏,何况你现在收入已经很不错了。我知道你来现在的公司刚一年。”

“宝笙,你想得太简单,在北京没有足够的钱怎么可以叫生活的好,如果我还在老家医院当医生,会是什么样儿?你想过没有,起码我们不可能再走到一起。宝笙,我知道你是担心我,放心,我心里有数,别不高兴,晚上我去找你,一起吃饭。”

余宝笙听着宋向宇把电话挂断,站在路边想了一会儿,继续往前走。要说人的本性怎么会变呢?宋向宇一直就是这样的性格,爱热闹,爱张扬,喜欢众人瞩目,不能忍受平庸。成绩不错,踢球不错,唱歌不错,甚至历任女朋友都是大美女级的,除了自己。余宝笙虽然对宋向宇追求自己到现在都是一个谜,但也没有妄自菲薄,只是在大家的反应里,她绝对是个灰姑娘的角色。宋向宇太出色,余宝笙太一般。

现在想来当年的相遇的确像是灰姑娘被王子捡到水晶鞋。按照宋向宇的说法是,他百年不去一次自习室,结果还落下东西,偏偏余宝笙捡到,如果这不是缘份,那就没有天理了。

关于宋向宇,余宝笙自然知道这位比自己高一届的帅哥师兄,一帮女生粉他,所以看到书本资料上龙飞凤舞的签名后就直接交给同班的男同学转交。没想到两天后校草宋向宇就在女生楼下等她,整个女生楼都轰动了,余宝笙不过也就是样貌清秀、尚可称作漂亮,比起那些姹紫嫣红的班花、系花、校花之类的女孩子,简直是不起眼,但却可让校草在楼下等候,不管原因为何,都足够轰动。

那天,余宝笙刚洗澡回来堵到楼下,发梢还滴着水,看着宋向宇一脸真诚地站在楼前,前后左右窃窃私语的女生男生,突然有种预感这个人是不是来找她的。避开中间的台阶,从侧面进楼,却被宋向宇喊住。余宝笙无可奈何地转头看过来,宋向宇紧走几步说:“谢谢你捡到我的东西。”

余宝笙有些不情愿被众目睽睽地审视,表情淡淡地说:“没什么,你拿到就好,还有什么事吗?”余宝笙轻易不叫人师兄,在她看来“师兄”这两个字是那些迷恋男生的女生表达爱慕的叫法,也是男生找女生套近乎的叫法。

宋向宇似乎很有兴趣地盯着余宝笙,笑吟吟地说:“这位女同学,好像太警惕了,我不过是表达谢意而已。”

余宝笙在他们成为恋人后问过宋向宇为什么喜欢她,宋向宇半真半假地说,就是那天午后的阳光照在余宝笙白皙的脸上,余宝笙因为不好意思而脸色渐渐泛起微红,像小时候书桌上练大字用的石头苹果镇纸,白白红红的,漂亮得总以为是真苹果,所以情不自禁。余宝笙一直不知道宋向宇是胡乱编的还是真的那么想的,反正那天被宋向宇点破后确实有些不好意思,她不认为宋向宇会对自己有什么企图,不过是不喜欢因为他被大家注目而已,可是自己一脸警惕和厌恶的表情也足以对一个上门表示感谢的人不礼貌。

余宝笙没有太多应对这种谙熟少女心理的校草的经验,所以一问之下竟无话可说,后来还是宋向宇道再见结束尴尬的局面。不过那之后,有很多机会再碰到宋校草,余宝笙因为理亏便不好意思不说话,一来二去,倒也熟悉很多。渐渐地校园里传出来余宝笙暗恋宋向宇的风言风语,余宝笙觉得特别滑稽,难不成每个与宋向宇接触的女生都会被扣一顶暗恋的帽子?正当她为此烦恼的时候,宋向宇却像紫霞的白马王子驾着五彩祥云来拯救她。那是某天下午校园广播照常的点歌时间,这个节目深受大家喜欢,所以几乎人人都在听。余宝笙听到放了一首老歌,Beyongd的《真的喜欢你》,歌曲中间主持人悠悠地读道:“这是XX级宋向宇送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