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竟然敢对我动手”
“贱人!除了一张脸你还有什么?!给我杀了他!”
“不准跑!回来”
“呃啊你”
少年时的谢春酌,身上溅满鲜血,眸如繁星面若皎月,如一柄刚出鞘的利剑。
“我不要别人给我,我要,自己拿。”
“仙人,仙人?你还好吗?”
谢春酌躺在柔软的草地上,鸟雀鸣叫,春日的气息盈满四周。
他困倦地抬起眼眸,对上了一双温柔的双眸。
“仙人,你不记得我了吗?”
少年人对他笑:“我是方旭也呀。”
第31章
谢春酌缓步走在乡间田野中, 四周乡舍房屋分成两排,略算整齐,而后隔得远一些的又前后分布,一眼望去, 数量还不算少, 春日绿草鲜花遍布, 田中水稻生长茂盛, 打眼一瞧, 一片乡土风光, 美不胜收。
早先大概是下了一场雨, 地上泥土还算湿润, 走得久些,遇见凹凸不平的地面, 坑里盈满了未干的水, 谢春酌打水坑边走过,瞥见里面自己的倒影。
蜻蜓点水, 水波粼粼,一略而过的面容皎白如玉,生得极为貌美。
那是十六岁、还未上千玄宗踏上修行之路的谢春酌。
当年豆圆将他抛下山崖后,他依旧被仇人带走, 藏在宗门之中当做奴役杂扫,虽有心修道, 但无奈对方盯得太紧,且完全把他当成战利品般,去哪里都带着炫耀使唤。
当然,也给了谢春酌一刀杀了那蠢货的机会。
后来谢春酌在修行成功,到了一定境界, 便直接回去隐匿身形身份,将那破烂宗门,还有所谓的外祖家全都灭了。
只是可惜,他没能有机会好好安葬豆圆、二狗以及母亲。
而现在他正处在于逃逸之后,被人捡回家的记忆当中。
捡他的人正是刚才对他笑的少年方旭也。
也就是叶叩芳。
在看见对方的第一秒,谢春酌就认出来他了,那张脸与痣娘娘幻境中的一模一样,仔细瞧,竟然也有几分叶叩芳的样子。
谢春酌甚至疑惑起,自己当初觉得叶叩芳眼熟时,为什么没有仔仔细细去查一下对方的来历,比如中凡间时家住何方,又是如何找上千玄宗的。
如果他当时查了,或许如今也不会落到现在进退两难的地步。
“仙人,你怎么不走了?是身体还不舒服吗?”前头带路,背着一箩筐自山上采摘下来的野果的少年人回身,担忧地往他走去。
谢春酌走了几步,对方就已经往返到他身边,携带着一身山野沾染的露水气息朝他扑来,身上还有很淡的肥皂香味。
因为对方的徒然靠近,他鼻尖都蹭到了对方肩膀上的衣衫。
痒,他侧开头。
方旭也发现这一点,微微后退一步,但也不多。他看似镇定,实则耳根已然泛红,只是强作冷静罢了。
“抱歉。”方旭也垂下眼睫看他。
仙人身高只到他肩膀,头发只束了半束,剩余的披散在胸前与身后,乌发垂落,自上而下看,脸小而精致,就连不满的蹙眉,都格外美丽。
方旭也时常不敢看他,怕自己唐突了对方。
“不用叫我仙人。”谢春酌道。
他被方旭也捡到之后自称渡劫失败,修为倒跌,所以成了凡人,方旭也傻呆呆地也全然信了,总是仙人仙人地叫他。
回忆起往昔,加之面前人一直用认真的目光看他,等待他的下一句话,他看着漫山遍野的绿色,下意识道:“叫我谢卿。”
为什么要叫我卿卿?
至亲夫妻,谓之卿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