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我

何畏最近心情很好,当然是节目收视率攀升,虽然不明显,但是也是在爬坡,尤其是第五期节目播出后,电视台收到很多观众来信,他们都把她当成对抗高房价的英雄,虽然讲完那个故事,她是有些不安,但是除了当天晚上被编导数落,之后节目组居然也没说什么,而且这段视频在网上短短几个小时点击率超过十几万次,一时间她还成了热门人物。

看来何畏这名字改得好,果然遇山开路、遇水架桥,比起以前的名字,简单利落,这才是电视台女主播的气场。在广播学院进修时毅然把名字改成“何畏”,当初也只是告诫自己来了新地方从头开始,什么都不要怕,没想到却是个有福气的名字。

除了周日上直播,何畏平时到台里也就是帮别人打打杂,偶尔去客串配个音,她的音色很好,(否则当时也不会一门心思想着播音),平时跟人说话娇娇的,可是正经起来却有种让人心沉醉的魔力,余宝笙有次说轻轻你的声音像台湾版的《故宫》的那个画外,虽然你平素说话更娇媚,但是对于我这个女人来说更喜欢电台里的声音。

制片人看见何畏在演播间帮别人干活,把她叫过来。

“何畏,有个活动需要一个主持人,本来是请廖晚澜的,不过最近廖晚澜休假,所以你去参加一下吧。”

何畏惊到,廖晚澜是谁啊,电视台的腕儿啊,虽然不是一姐,也是能上新年挂历的五美之一,廖晚澜的活儿她能接的了?

制片人看出何畏的担心,说道:“你现在也算新锐,网络红人嘛,人家听说晚澜休假,提出能不能你去,也不是个大事,一个公司的庆典,也就两三个小时的时间。”

何畏受宠若惊,她头一回知道自己算是知名人物了,这跟以前主持电台不一样,大家只知道她的声音,她是隐形的,虽然现在有很多电台栏目也做到现场,但是她那个太没可能性了,谁愿意当着大家的面把自己的家丑兜出来。

第一次出去赚外快,何畏心里又是激动又是兴奋,原来她也具有品牌价值了,如果这样下去,那岂不是很快就会成为当家花旦,虽然不能和廖晚澜之类的腕儿比肩,但是也是小有名气,毕竟这是个大电视台,整体收视率高啊。聚光灯下的工作果然是有吸引力的,何畏觉得自己有些轻飘飘的,她二十七年的岁月里还真不知道自己原来如此容易膨胀,现在简直不知道自己骨头几两轻。

何畏没有车开,怕塞车,早早地拿了服装打车到酒店,去的早了,还有两三个小时,背着大包在酒店的商场里转,看中一个小手包,很漂亮,何畏很喜欢,看着看着不由对着手包发呆,想像着以后大概会有各种机会出席活动沙龙秀场,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她以后得多置办些类似的衣物,比如今天特意去花一笔好价钱买了件晚礼服。只是这个手包仅有巴掌大小,却要价二万多,关键是珍珠白色的皮质,不好打理,里面顶多只能放一款手机,还不能大了。何畏叹口气,有些懊丧,她现在做这梦做得太容易,可是实践起来大概要难很多,这么想着,那个白色的手包也不那么惹眼了,抬脚刚要走,却听到身后有人说话。

“这位小姐很喜欢这款手包吗?”口音有港腔。

何畏回头,眼前这个人大概近五十岁,保养得宜,让人猜不到真实年龄,何畏心里揣度恐怕还要比目测年龄再大个五、六岁。何畏不是没在世道上混过的,看着那人的眼睛,大概猜出意思,但也知道这种五星级酒店里穿着有品的人非富即贵,她也犯不着得罪谁,所以神色不动地看着对方。

那人看何畏不说话,却也没有躲避,便又上前一步。

“我觉得这款手包很配你,是很漂亮,我看小姐也很喜欢,为什么不买呢?”

何畏笑了笑,点点头,道:“是很漂亮,不过我没有用途。漂亮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