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这里出差?”

程耀司还没吃饭,三人一起进了餐厅,虞晚随口问道。

“整理点东西。”

确实是需要整理点东西。

身穿燕尾服的服务员将他们领到靠窗的位置,林惊墨一脱外面的白色羽绒服,露出黑色的毛衣,带小猪佩奇的那种。这件衣服是品牌方送的联名款,穿着很舒服,林惊墨把它带了来,也不觉得有什么,可对面的程耀司盯着她胸前的佩奇多看了两眼,好似饶有兴致的样子,叫她感到微微的别扭,暗暗瞪了他一下。

虞晚低着头整理项链,没看见这边两人无声的眼神互动,“那你过年回不回去呀,什么时候回去说一声,我看能不能蹭你的飞机。”

“不一定,怎么,你们要在这过年?”程耀司也脱了大衣交给旁边的服务员。

纽约冬天很冷,他今天穿了一件驼色高领毛衣,大部分男人因为脖子粗又短都穿不好高领,但在他身上一点也不,这个颜色被他穿得优雅又贵气。

且不知是不是林惊墨的错觉,他从前眉宇间总是挥之不去的沉郁,似乎淡了不少。

很快,她知道不是她一个人有这样的发现。

虞晚盯着程耀司看了几秒,忽然道:“我发现你好像心情不错?又签了几个亿的合约啊?”

程耀司一笑,温声说:“他乡遇故知。”

虞晚也乐了:“你这文拽的,把我显得跟暴发户一样,也是,几个亿是小瞧你程总了。”她说着,一拍林惊墨手臂:“今天使劲儿点,有人买单。”

林惊墨终于结束垂眼侧耳倾听状,眼皮子一掀,对面那人靠在椅背上看着她,姿态闲适,眼神却不松不紧,好似正在慢慢布置陷阱胸有成竹的猎人。

那种慌的感觉又来了,林惊墨低头看菜单,点了餐厅今天的主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