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哪个女生。
身旁叽叽喳喳的声音突然一静,陈澍予好奇地抬头,看见几个也是才洗完澡,迎面走来的女生,但更准确的说,是看见了林杳。
她穿着绿色的军训服,上衣扎进裤子里,系到最后一格的皮带掐出一截纤细的腰肢,端着水盆的胳膊也细得要命,又白得晃眼。
少女刚吹完的长发半披着,巴掌大的小脸,黛眉杏眼,香腮胜雪,只用漂亮来形容都不够,整个人干净到有种空灵的感觉。
盛夏傍晚燥热的风吹得她发丝拂起,像从他心尖上也拂过,带了陌生的痒意。
再后来就是新生晚会,陈澍予看见她登台跳舞,整个人闪闪发光,他完全认同了那些男生的话,真的就跟仙女似的。
他跟他母亲说不习惯他们班英语老师的美式发音,因为家里有学校的股份,轻而易举就在几天之后转到了林杳所在的一班。
从年少情窦初开到现在,陈澍予觉得自己够痴情了。
他还记得闻野。
很多年前的平安夜晚上,他送林杳回家,就在一个贫民窟一样破烂的地方,见到一身野蛮气息的少年,当时陈澍予觉得这人和这破烂地方挺配的。
现在他倒是没走上什么犯罪的路,还开了个酒吧。
但在陈澍予眼里仍是完全不够看的,关键他右手好像还是残废。
陈澍予有些挫败,更多的却是满腔的不解:“你能告诉我,闻野到底哪里比我好吗?”
无论是家世背景,还是学历,他自认为自己对闻野都是碾压级的,甚至连长相,他都不觉得自己输给对方。
林杳皱了皱眉,很不高兴他这问法:“我从没有拿闻野和你比过,喜欢一个人又不是买东西,还要货比三家。我喜欢他,他在我心里就是天下第一好,谁都比不过。”
她没让陈澍予送,自己打了车回去。
到了家,一进门就感受到空调的凉爽,还有股清甜的花香,她还以为闻野在家,换拖鞋时还调整出面对“陌生人”的木然表情。
等走了进去,她一眼看见桌上好大一束淡粉色的香雪兰,卫生间和闻野卧室的门都开着,悄悄张望了下,都没瞧见他的身影。
原来不在家啊。
林杳松开抿着的嘴角,跑到餐桌前倾身过去闻了闻花,比香水还香,闻着令人心旷神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