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希望我能勇敢点。”陈喃说着声音嘶哑下来,有些哽咽,“那样的他,谁能不心动呢?”
而她,也真的做到了不同意义上的勇敢。
勇敢地喜欢了他那么多年,勇敢到……笔下的男主都是他的影子,勇敢到能为他,写一本书出来。
那个时候,她会偷偷去看他的篮球赛,看着篮球场上的少年,投进最后一个绝杀球,获得全场的欢呼,赢得比赛的热血。
可她总是那个,不敢冲上去送他一瓶水的胆小鬼。
但即便那样,那个篮球场上追风的少年,早就无声无息地成为她余光中唯一的身影了。
“我会因为和他撞到同一节体育课就窃喜一天,是在那个时候学校穿着清一色的校服,我却能第一眼在人群中认出他,往后很多年里,看见和他相似的背影,都会忍不住地多看几眼。”
和他在校园里擦肩而过,装作面无表情,其实内心紧绷着,紧张得要命。
那些巧合或是刻意的偶遇,在那之前,她就捯饬了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好久了。
“你懂那种感觉吗?”她话语一顿,一只手覆上挂在脖颈边的项链,望向林蕾的眼底已经有了泪光,“你和他偶尔目光间的对视,总会让你产生,他是不是认识我的错觉。”
“可是没有,我还是那个只能躲在角落里,看着他和喜欢的女孩子打闹的人。”
暗恋的人啊,像是角落的偷窥者。
这份感情,总让人受尽委屈,让人胡思乱想,因为一个无关痛痒的对视,心底上演一场大戏。
看他身边来来往往出现的人,勇敢不顾一切,大胆告白的,也有像她这样,偷偷看他的。
“那……”林蕾迎上陈喃悲伤的目光,她心上被狠狠一震,那是个没有办法解释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