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本想随手扔掉,直到看到信封上他自己的名字。
熟悉的字体,工整而力道偏重的笔迹,有自然带出来的偏锋。
他站在信报箱前很久,周围是来来往往拖着书包和垃圾袋的邻居,灰扑扑的楼道光线。他把信翻过来,又翻回来,试图再找出更多的线索。
指尖有点冷,心跳却莫名快了一拍。
最终他还是拆开了它。
只有一张信纸,但字写得密密麻麻。那一瞬间,他想起很多她写在作业本边角、便利贴、甚至自己手背上的字,有时是公式,有时是摘抄的诗歌,有时只写他的名字。
他只读到第一行,心就突然地坠下去
「江燧:我应该已经在去加拿大的飞机上了。不知道你会不会看到这封信。说实话,我也不确定你还会不会在意。不过有些话当面说不出口,就写下来。」
江燧走几步坐到楼梯间的台阶上,把信读完,读得非常慢。
「我早就想换一个地方生活了。我没有你以为的那么拎得清,我也没什么清楚的目标。从小我就不是一个容易感到开心的人,虽然一直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看起来还算融入,但其实我心底认为自己做的事情没有任何意义,有时候,我宁愿自己从来没有出生过。
所以,我离开,是因为我想看看能不能有一点新的可能。
你其实是个很好的男朋友,虽然你也很烦,很爱吃醋,脾气暴得吓人,但我的毛病其实更严重。你也是一个很好的人。
我承认自己一开始并不是太认真地对待你,对不起。但我想修正这一切,不想继续伤害你,因为和我在一起你不会幸福的。
如果你想要的是幸福的话。我祝你幸福、快乐,以后遇到真正适合你的人。
还有一句话,我现在说不合适,说早了你会误会,说晚了也许你看不到。所以就这样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