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他,这种喜欢甚至超过喜欢他自己。
叶斯一生中收到的爱慕太多,泡在强烈感情中反倒愈显麻木,血族天生情感淡泊,这是刻在古老基因里的性格,很难改变。
可在郁光身上他已经看不到人类与生俱来的趋光性,远古时期的人类靠火种取暖驱兽,日光火光是生的象征,只有害怕讨厌黑夜的人,没人说自己厌烦白日的。
但……
这种潜移默化的改变是他带给郁光的。
叶斯敛眸遮住眼底翻涌的情绪,抬手抽出少年脑后的发簪,打断了正解释个不停的人。
顺滑黑发如瀑散下,叶斯随手捋顺,把小家伙的脑袋按到自己肩膀上。
“不是困?睡会儿就到酒店了。”
郁光迟缓地眨眨眼,察觉到叶斯现在似乎不太想说话,他也就安静闭了嘴。
找到个舒服的姿势蹭蹭,他靠在男人肩上合眼。
他睡不着,脑海里反复闪过刚才叶斯看他地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