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稍后片刻。”
说罢,杜时笙便回了后厨。她心中已有了一个点子东安子鸡,这是前世她见过的一道名菜,据传起源于唐朝时期,做法和口味若是稍加调整,倒似是一道宗天启能喜欢的吃食。
待她将那盘冒着热气的东安子鸡端上桌时,宗天启已然吃完了一碗鲜桃冰碗,正在不住赞叹着:“杜娘子这冰碗当真解暑,只是来一遭顺德坊着实不易,否则,我定然日日来吃上一碗。”
杜时笙闻言,嘴角扬起:“宗司祭若喜欢吃,日后也不必巴巴赶来顺德坊,过两日,夷和坊的丹心楼和天露园,便都能吃到此种冰碗了。”
“哦?小娘子与丹心楼和天露园的东家合作了?”宗天启微微有些惊讶。
杜时笙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待这几日厨娘们都学会了冰碗和其他几样甜品,便可售卖了,届时还请司祭去品鉴品鉴。”
宗天启微微颔首,捋着胡须对她投去了一缕钦佩的目光。这个汉人小娘子倒是大气,竟然不顾世俗之见,与胡人合伙做生意!看来,她不仅聪慧,还颇有胸襟,难怪能同崇永和葛萨成为朋友,真是个难得的小娘子,日后,我倒是也可以深交一番。
思及此,宗天启爽快地应下了。
他闻了闻东安子鸡的香气,再也按捺不住腹内的馋虫,挥起竹箸便吃了起来。
咸鲜酸辣,再加之微微的奶香味,倒是真的符合他所说的,东西融合之味。宗天启来了大稷之后,吃鸡肉是最多的,但是这般口味的鸡肉,对他来说却甚是特别,他一口气吃了好几块,方才放下竹箸。
“杜娘子,这鸡肉”
宗天启刚要开口与杜时笙讨论美食经,却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拽着自己的袍角。他低头一看,只见金黄豹正蹲在他的脚边,湿漉漉的小狗眼不知在期盼着什么。
“金黄豹,不可对客人无礼!”杜时笙斥道。
往日里,金黄豹虽也在小馆,但是极少对客人撒野,不知今日是为何,他就一直在宗天启脚边“吱吱”叫着,还不停地摇尾乞怜。
杜时笙正要上前将他抱走,却见宗天启一把将这小胖狗抱进了怀里。
宗天启摸了摸金黄豹毛茸茸的小肚子,哈哈笑道:“我这一生中,养过几次宠物,不是害病死了,便是跑丢了。就连当朝圣人送我的那只珍贵的猞猁,我也只有缘见过一面,便被它悄悄逃了。我原是以为,自己是个与宠物无缘之人。没想到,我竟与他有些缘分的!”
杜时笙一怔,看着宗天启一脸慈祥的模样,笑道:“司祭何出此言。我这小犬平日里不大同生人亲近,今日却偏生赖着司祭,可见还是司祭笑容可掬,待人亲近。”
“哦?你家小娘子说的可是真的?”宗天启对金黄豹笑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