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晃悠了过来,往他侧面的位置上那么一坐,扯着嗓子喊:
“老头,来碗混沌,不要葱啊。”
这是,这是那个送张成到村子的方小哥?他怎么在这里?怎么会过来的?千万别招呼我啊!这要是让那些盯梢的知道我们认识,怕是连着这小哥也要被牵连了。
贾大标垂下了头,小心的将自己的脸往一边侧了侧,尽可能的避开了方大海的视线。
方大海没有阻止,也没有大大咧咧的招呼,只是从桌子上取了一根牙签,往嘴里那么一塞,然后含糊着,用只有贾大标这个离着最近的人听得见的声音,快速的说到:
“木梳摊子边看货的,还有前头拉黄包车的都是盯着你的吧,怎么惹上他们了?还有其他人盯着你没?”
嗯?方家小哥发现了?他这是故意的?是想来帮忙?
虽然贾大标不觉得这个半大孩子真的能干什么暗探的活儿,可对于他想帮忙的心是感激的,对方大海的武力也是相信的。所以他稍稍想了想,就做出了一个冒险的决定。
“后面没人了,就这两个,已经跟了我四条街了。估计是想知道我去哪儿。”
“你怎么想的?……哎,老头,速度快点,小爷都饿了。……逃怕是不能了,这两个看着就不是善茬。”
“那就做了他们,这里你熟悉不?有没有没人的胡同?我引过去,咱们一前一后。”
呦吼,这老小子,可以啊!够果决的!
“有,往南走,过一条街往右拐,那里有个死胡同,附近人家都去上工了,没人。”
那是方大海刚才过来路上路过的地方,作为一个锦衣卫暗探,不管走到哪儿,都会下意识的将周围的环境观察一遍,做到心里有数。这不仅是为了方便围追堵截,以防犯人逃跑,同样也是为了方便自己,在办事儿不利的时候好迅速撤离。这种保命的生存方式,在锦衣卫的代代传承中,已经被划入了基本技能,从小就被训练出了惯性。
这种习惯,在明朝时期,曾帮方大海躲过了无数次的危机,所以到了这边之后,哪怕是身体素质上不怎么如意呢,方大海还是第一时间将这个本能给捡了起来,并在搭配了如今超人一等的五感六识后,还开发出了更强大的功能--能借着耳朵的灵便和鼻子的超强嗅觉,更精确的判断出街边宅邸内的人员情况。
老话说的好啊,机会永远会留给有准备的人。这机会不就来了?救了第一个不算,今儿他又要再救一个我党人员了。凭着这份功劳,别的不说,等着大军进城,他啊,日子绝对比旁人更有依仗些。
“那就好,我吃完就走,尽可能会走的慢些,你小心跟上,别让人发现了。”
“放心,他们还能比山里的猛兽还机灵?”
那可不一定,不过这会儿除了这个法子,贾大标也没有别的路可走了,只能试一试。
两人说话的声音不大,脑袋还分别看向别处,间隙的时间里,方大海还咋咋呼呼的和卖混沌的老头搭着话,不管是形象上,还是现场情况上,这两人遮盖的都算可以,怎么看似乎都没有说话的摸样。可那话怎么说来着?对于情报工作者来说,怀疑一切是最好的品德。
所以啊,这边两人刚商量妥当,那边看了木梳子半天的人就缓缓的走过来了,拉黄包车的也换了个位置,随时可以站起来拉车就走。
看到这一幕,贾大标三两口就把混沌吞进了肚子里,然后弯腰将放在地上,他用来做遮掩的背篓往身上那么一背,起身就开始往摊子外走去。这时候,方大海的混沌也上来了。他顾不得烫,迅速的往嘴里塞,吃了两三个后,猛地一拍桌子,对着那老头骂道:
“都说了不要葱,不要葱,怎么连着馅儿里都有葱?存心的吧?”
“哎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