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2)

江昼眼睁睁看着,蹙眉道:“你把他当什么了?玩具吗?”

“他是我爸送给我的礼物啊。”梁雁笑意盈盈,把林栖从地上抱起来,放到床上,从头到尾都没有正眼看过江昼。

“你不知道吗?他八岁那年就被我爸带回来了,我爸说过,这是他送给我的礼物,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随着林栖的脸色一寸寸惨白下来,梁雁才转过身,和江昼对视,语气轻快:“他今年二十八岁,的确是个很好的礼物,陪了我二十年。

你说我把他囚禁在这里,你怎么不问问,他家在哪里?在我身边待了二十年,我在的地方,就是他的家。”

一连串的反问让江昼哑口无言,他本来就不擅长辩论,求助般把视线投向了林栖。

徒劳。

林栖浑身发抖,脸上没有半点血色梁雁的话让他回忆起这二十年的经历。

没错,从他来到梁家的那一刻开始,就有一份合同清清楚楚地写着,他和梁家存在利益关系。

他是梁雁父亲找来的伴读,目的是监视梁雁。

名义上是伴读,说难听点,就是一条狗。

少时梁雁对他太好,让他迷失了方向,混淆了定位。

他抓紧了梁雁的衣袖,哀求般看向江昼,“你走吧,我没事的,你别担心,他,他没有囚禁我,你快走吧。”

起码别再拖累别人了。

没有人能抓住梁雁的把柄,一个永远戴着面具,真心难辨,演技绝佳的演员,谁能抓住他的把柄?

哪怕走到了法院面前,面对威严的法官,梁雁依然可以保持着云淡风轻的模样,谈笑风生之间,等待他的宣判,定然是无罪!

第25章 丢丢

江昼自然不肯走,冷着脸立在原地。

小狗看不懂人类之间的剑拔弩张,没有人搭理它,它摇着尾巴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忽然翘起腿,在价值百万的地毯上尿尿。

梁雁的表情可以用姹紫嫣红来形容,他咬紧牙关,眼里闪过不耐,“滚出去。”

林栖抖了一下,连忙抱起小狗,从屋内跑出去了。

眼看他逃走,梁雁紧锁的眉头并没有舒展开,烦躁地“啧”了一声,大步朝楼下走去,吩咐着佣人:“把卧室的地毯撤掉,重新换一张。”

“还有那条狗,别让它出现在我视线内。”

佣人们忙不迭地点头,飞快地涌上来,很快便把那张厚重的羊毛地毯给收走了。

主角都已离场,江昼再待下去就没意思了,林栖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他找不到人,只好选择离开。

跟着下楼,远远地梁雁站在庭院里,冬雪落在他肩头。

修长的手指间夹了一根烟,骨感分明,白色烟雾在冬季的冷空气里缓缓上升。

最近梁雁接的广告是个奢侈品广告,他为这个广告留了发,帅气的微卷狼尾,发尾垂到了颈后,平添了一份混血感。

江昼从他身边擦过去,“梁雁,别后悔。”

梁雁依然懒散,他的嗓音一直都很好听,像是万物生长般自由而温柔,平日里总没个正经,张扬肆意,不像现在,尼古丁使他的嗓音沉下去几分,轻声笑道:

“有什么好后悔的。”

“我会把他带走,不管用什么手段。”江昼没看他,语气决裂,“还有,从今天开始,我没你这个兄弟。”

雪越下越大。

梁雁吐出一口烟雾,“好,拭目以待。”

他无所谓地笑起来,“原来你把我当兄弟?小公主,你真是高攀了。”

“……你真的不懂吗?”

梁雁凤眼上挑,“我都懂啊,他爱我,你把我当朋友,你害怕我走错路,我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