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知道,就别在我这里浪费时间。”林栖挥了下手,像在赶苍蝇,语气厌倦到极点,“赶紧滚吧,别来见我了。”
“如果我能带你去见你妈,你会信我吗?”
“……”
林栖从床上坐起来,裸露在白色毛衣外的手腕如同竹竿,干枯瘦弱,似乎轻轻一捏就能断。
无声的交锋,激烈的思维碰撞过后,林栖点了头,“如果你能,那我就信你。”
江昼松口气,“好。那我现在就带你出去。”
“梁雁不允许。”
“他敢拦我?”江昼嗤笑一声,微微扬起下巴,“他要是敢拦我,一天之内,这里会被拆掉。”
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底气。
林栖没精力嘲讽他,慢吞吞地从床上下来,从衣柜里拿了一件灰色羽绒服,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裹成一个球。
“试试吧。”他说:“虽然会失败。”
出人意料的是,一路上畅通无阻,家里没有人拦他们,只有出门时张嫂拉着他絮絮叨叨的,意思是要他再添件衣服,出门别着凉。
江昼是自己开车来的,他殷勤地给林栖打开了车门。
像一条柴犬,傻里傻气地摇尾巴。
林栖眼神漠然而倨傲,从江昼的眉眼扫过,像审视一般,最终化作一声意味不明的冷笑。
“地址在哪?”
“和平大道500号。”林栖报了地址,并不抱太大希望。
之前他也跟着梁雁去了几次精神病院,他妈妈状态很糟糕,清醒的时间很短。大部分时候,她都不认识自己的儿子。
好不容易遇到一次清醒状态,她又会歇斯底里地骂林栖蠢,目眦欲裂,看林栖的眼神好似在看一个仇家。
可林栖还是养着她。
黑色轿车很快驶上大道,今天是个阴天,积雪未消,江昼的把车速开得很慢。他打开了车载音乐,第一首歌就是梁雁的歌曲。
熟悉而独特的音色响起的刹那间,林栖浑身一颤,他捂住了自己的耳朵,喉咙里发出类似小兽受伤的嘶吼声,近乎哀求:“关掉……快关掉!”
这首歌,是梁雁唱给谢京宥。
他曾经听这首歌听了无数遍,自虐了无数次,直到他一听到这首歌就想吐。
以前他不信梁雁真的会爱上一个人,直到这首歌的出现,他才第一次认识到,原来梁雁会爱人。
刻薄和尖酸只针对他一个。
江昼也没想到第一首歌就是梁雁的歌,还偏偏是那首火遍大江南北,让梁雁成为歌星的成名曲《北鸿雁南候鸟》。
手忙脚乱地关了音乐,江昼懊悔不已,只能磕磕巴巴地道歉:“对不起……我不知道是他的歌。”
那么多首歌,这么巧合地放了这首。
江昼欲哭无泪,他真该死啊!
不对,他不该死。
该死的是梁雁。
林栖剧烈地喘着气,像一摊烂泥一般瘫倒在后座上,他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也没说。
这首歌成了刺激他的源泉,林栖咬紧牙关,闭上眼睛,脑袋靠在车窗上,无声地落泪。
陪梁雁学音乐的人是他,陪梁雁写谱的人是他,陪梁雁找灵感的人还是他。
可最后,梁雁的歌写给谢京宥。
前面的江昼还在一直道歉,林栖掀开眼皮子,表情冷淡得可以,“没关系。”
是他自己太脆弱了。
一路上再无对话,车子平稳地停到医院的停车场,江昼害怕林栖走丢,一直紧紧跟在他身后。
医院里人来人往,林栖走路轻飘飘的,脚不着地般,给人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
他太瘦了。瘦到连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