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3 / 3)

是让自己忙起来不去想对向涵不正常的欲望,一方面也是心里憋着股气想要证明自己。那时候他们没钱没人脉,有的只是年轻敢拼一腔热血,他长这么大没有为什么事情这么拼过,每天陀螺一样地打转,半年时间北方的深山老林去过好几次,有一次还遇到山洪,差点回不来,好在生意还是有了起色,但是谁也没想到,钱还没有赚到手他就出了事,付出的努力最终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如今向涵离不了人,他们也没钱再去折腾,他这双手,前二十年用来弹吉他画画,后来举酒杯选木材签合同,再后来伤了人沾了血就彻底落进了泥土里,只能与油污灰尘打起交道,可能再也拾不起来。

第二天收工向浩在工地寻了块了块木板,锯成板凳大小,过后几天闲下来就拿着砂纸来来回回打磨,把木刺一点一点磨平,用腻子打了底。

晚上回家给向涵洗澡时又想起什么,问他喜欢什么颜色。

向涵站在水龙头下,可怜巴巴眯着眼睛,闻言大声而骄傲地宣布:“白色!”

好像他有喜欢的颜色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

没想到人变傻了喜好竟然没有变,从前向涵就喜欢白色,他又怕冷,冬天裹着白色的羽绒服像一只过冬的小北极熊一般。

但是刷成白色难免覆盖度不高,油漆不好多刷几遍还是不均匀,向浩自作主张给刷成了蓝色。

他记得第一次见面向涵就穿了一件蓝色的小背带裤,那一年他七岁,福利院的阿姨把他领到办公室,老妈和向涵就在那里等他。向涵只有五岁,是个真正矜持娇气的小少爷模样,白生生的手指着他冲他说:“以后你就是我哥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