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现在的她依旧是见不了光的存在,听到警察两个字,她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
商令仪朝我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我想起你了,哈哈,好久不见啊。”
我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视线故意落在傅书恒身上的项链上:“这戒指怎么在你这里?”
傅书恒挑了挑眉,问道:“莫非这位小姐也知道这枚戒指的来历?”
商令仪更是冷笑一声:“没想到又来一个骗子,你怎么证明这个戒指是你的?”
“应该是13年的夏天吧,我从劫匪手上救了一个穿西装的小男孩,他的双腿都被人残忍地打断了……”我完全就是按照前世傅书恒和我说过的内容来复述,但是,说来古怪,我居然真的想起来一个西装上面全部都是血和灰的小男孩。
“他的皮肤很白很嫩,像是豆腐,眼睛乌黑又水灵灵的,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芭比娃娃都漂亮,但是,他哭起来的时候,鼻涕泡不断往外冒,我笑话他是个小哭包。这枚戒指不是用来哄他的,而是他非要抢走的,他说,要用这个作为凭证,长大以后来娶我。我那时候很想逃离外婆的家,无论以什么方式,所以,我答应了。”
直到此时,我才终于想起,原来当初是我救了傅书恒。
我本来还在想
为了惩治商令仪,我冒名顶替,害得傅书恒找不到当初的恩人,实在是有点对不起那个女孩。
结果,当初那个女孩原来是我,那就不需要有任何愧疚了。
“真的是你。”
傅书恒、商令仪都惊讶地看着我,我旁边的白昼则是不满地皱了皱眉。
我也觉得这次有些太出风头了,不过,反正用的也不是自己的身份,无所谓。
我解释道:“其实一切只是一场巧合,那个废弃仓库是我的秘密基地,我受委屈了,就喜欢跑到那里,一个人呆一会。可是,有人把我的秘密基地锁了起来,我爬上树爬进窗户的时候,就看到了你,都看到了,没理由不帮一把,所以,我才带你去了警局。举手之劳,不必挂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