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有时候我说的词,他听不懂。

比如,他听不懂什么叫做工业糖精,

我很乐意和他科普。

我并不是一个走在时代前沿的人,相反,我很多时候都落后于其他人,吃瓜都吃不到第一手,所以,有很多网络用语我也不太懂。

我不止一次被商令仪嘲笑过乡巴佬。

现在,出现了一个比我还不懂的人,和白昼科普的时候,我有一种莫名其妙且没用的骄傲感。

……

因为那个约定了,我们相处还算愉快。

或者说,我单方面很愉快。

“不过,这种约定,真的不会让你更难受吗?”

我伸手去摸白昼的腹肌。

月亮挂在天上的时候,很好看。

现在被我抓在手上,也格外动人。

发情期被这么摸,白昼明显有些遭不住,呼吸都重了很多,却还在回答我的问题:“我更怕你不来找我了。毕竟,你一向是个绝情的人。”

哈?

我有那么绝情吗?

好吧,有。

若非庞廷牵线搭桥,我的确不准备来找白昼。

“别避重就轻,老老实实回答我前面的问题。”我用指头戳了他一下,示意他好好回答问题。

“确实不怎么好受,但是,比你不在的时候要好一些。”

见白昼说了实话,我提议道:“要不改改规则吧,改成三天一次?怎么样?”

我本来想说七天的,但是,白昼哪怕难受,也要信守承诺,还是很让我有好感的。

“从现在开始生效?”

“可以啊。”我主动吻了吻他。

……

等白昼的发情期过去,我递给他一片钥匙:“我买了房子,备用钥匙给你,你随时可以来找我。”

其实以白昼的日常出没来看,有没有钥匙都不阻止他进我家,但是,给钥匙这个行为,更像是一种仪式感。

类似于庞廷给宋珍送金项链。

话说,我要不要也给白昼送点旁的东西?

我扫了一眼白昼的衣柜,白昼的衣柜里面多了几件我的衣服,但是,这并没有让他的衣柜显得丰富起来,反而让他原本的衣服看起来更加单调,全是浅色,和差不多的复古风,那件连帽卫衣都算是比较时尚的。

先给他买衣服吧。

我按照自己的审美给白昼买了几套衣服。

我从小就很羡慕商令仪有漂亮的洋娃娃玩,不过,我这年纪也不合适买洋娃娃了,毕竟,我虽然看起来是十八岁,实际上心理年纪远远不止。

而白昼就像我的洋娃娃,漂亮得无可挑剔,穿什么都好看,就是脾气不太好,总喜欢咬人。

乔迁新居后,我请来了很多人做客。

我们一起好好庆祝了一番,还稍微喝了点小酒,但是,我没和上次一样醉得一塌糊涂。

小酌怡情就够了,喝太多头昏脑涨,格外难受。

我去看望过我爸妈。

我妈脸上都是伤,明显被狱友好好照顾了一番。

至于我爸……他自杀又失败了。

看到我的那一刻,他哭着恳求我,让我给他一个痛快。

看来,我爸爸很清楚这一切是我做的手脚啊。

我笑着道:“好啊,如果我的亲妹妹活过来,我就让你解脱。”

他们的悲惨遭遇,让那个被他们抛弃的小孩心里面稍微痛快了一些。

就是不知道我早夭的亲妹妹有没有觉得痛快。

不过,她怕是早就转世投胎了。

希望她下辈子能去一个好人家,别再碰到这种人渣父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