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2 / 2)

先打开喷头,让热水兜头冲淋了自己二十秒不止。

炎拓的话,真实度很高。

狗牙和熊黑这种,跟传统认知里的地枭,差得太多了,形貌跟人已经毫无二致,“枭味”随之消失,也在情理之中。

难怪进入南巴猴头的三人梯队,说失联就失联了,狗家人的鼻子完全成了摆设,根本预知不到地枭的靠近。

难怪蚂蚱畏畏缩缩、不肯攻击熊黑,这符合兽的本性:如非必要,它们不会同类相杀。小兽也会天然畏惧块头更大的。

狗牙被闻出了味道,是因为它“杂食”是指吞吃了兴坝子乡的那个女人吗?那他“主食”应该是什么呢?

更可怕的是,它们已经来了那么久了,“最早的一个,我没出生前,就已经在我家了”。

炎拓的父亲一代就发家了,那年头起家的,多少沾黑带白,地枭如果那个时候就已经进到他家里了,这么多年的经营……

在它们面前,板牙这群人,完全是杂牌军。

……

八号,去南巴猴头领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