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芜有些不高兴。
盖上妆奁,什么也没拿,出门的时候也没给什么好脸色。
“嘿!这孩子。”
花流一直盯着闺女往山道上去,直到连背影也看不到了,才扭过脸来看萧野,“你说你什么来着?”
他举起酒葫芦,一双沾满泥垢的草鞋直接抬到萧野坐的条凳上。
萧野举着小酒缸的指节一紧,又郑重了几分。
“我心悦花芜,希望您老能安心将女儿交付予我。”
“噢……”
长长的一声慨叹过后,花流沉默了,他想起了七年前的那个天还没亮的清晨。
那天,他亦是在追一只猞猁。
就在猞猁逃窜的时候,草丛里发出了一声惊呼,随后便有个瘦弱的人影忽地向后仰倒,滚落山坡。
……
“我是在七年前遇见她的,那时,她没说自己是谁,我也没问。她年纪不大,却警惕得很,说话也常常只说一半,后来,她留了下来,每日跟着我外出狩猎,她倒是对狩猎本身没兴趣,只是说要跟我学习如何依据植物、泥土和脚印辨别野兽的踪迹,她还怎么说来着,‘见其生,不忍见其死,更不忍食其肉’。是这么说的对吧,我一直都记得。”
花流看了萧野一眼,又仿佛没在看任何人,他眼里浮现出一种安然的笑意,应是对那段日子的追忆。
“可人要活着,就得吃肉啊。我捕猎的时候,她不看,得要全都处理好了才能交给她烹饪。再后来,她说想要一个新的名字,跟我姓,让我给她取个名,我哪里懂得取名啊,我识字不多,一个‘无’字,还是懂得的,就是没有嘛。”
花流一边说,一边在桌子上用手指写下一个歪歪扭扭的“无”字。
“我给她取名‘无’字,其实就是在告诉自己,这个丫头啊,我与她之间的缘分,是短暂的。我可不奢求能叫她留下,给我养老送终。她有自己的事要做,我知道,从她来的第一天,我就知道,留不住啊。”
花流一面倾诉,一面举起酒葫芦,让萧野陪着他喝。
“都说女娃娃是菜籽的命,风吹到哪儿,就在哪儿落地生根、安家生长,没什么不好的,跟菜籽一样,才能到处逢生,生命旺盛。当然了,这是我们乡下人的说法,有一次我念叨给她听,她就自己在‘无’字上头添了草,她说,她也希望自己能处处逢生,生命旺盛。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儿!那一年,在她决定要离开的时候,才跟我说了自己的身世。”
花流叹道:“这孩子命苦啊。”
说完最后一句,花流酒葫芦里的猴儿酿已被倒得一滴不剩。
花芜却还未回来。
“对了,你说你心悦她,那她呢?”花流问。
萧野顿了一下,过往种种一闪而过,嘴角轻提,“她亦如是。”
屋里的两人一同望向小木屋前的小山坡上。
山道的地面上,悠悠扬扬地冒出了个小头,随后就跟抽穗似的,越冒越多,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
花芜左右手各抱着一坛酒,萧野一时看晃了眼,竟联想到了或许以后能和花芜过起归田园居的日子。
只这么一晃眼,便让花流抢了先。
花流抢先出了门,迎上去接花芜手里的酒坛子。
“给我给我。”
“你想干嘛?”
花流朝花芜眨了下眼,脸上堆起褶子,“你听我给你分析分析,一来他是你上司,为了让他在以后想欺负你的时候能立刻想到我,我是不是该给他喝趴下?二来,作为一名郎君,他看上我家的姑娘了吧?那我是不是更该给他喝趴下?!”
“就这点,你得相信你爹!当初我想娶你花大娘的时候,就被我的丈人和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