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字标题:【终极目标:成为她每天晚上最后看到的那个人】
白子心脸红得像烫熟虾子,心却一点也狠不起来,甚至还偷偷笑了。
这男人心机归心机,但是真的会追。
他会在她工作累到昏头时泡好蜂蜜柠檬,亲手塞进她手里。
会在她三个老公各忙各时,低声说:「今夜我守着你,不打扰。」
会在她感冒发烧时一夜不眠,坐在床边轻声哼歌。
他不是只靠颜值的花瓶
他虽然是黑道,第四匹狼,却深得她的心。
而楼下四位父母继续举杯谈笑风生:
「说起来,陆琛从小就稳重又懂事,谁能抵挡得了他啊?」
「是啊,陆家这个女婿我们认定了!」
白子心听到这句从楼上滚下来,推门:「谁、谁认定了?」到底哪里体贴,根本变态!每次做爱时一定要喊他老公大声些,不然他就会肏的更大力,让她直打哆嗦。
四位爸妈异口同声:「你们都住一起了还说什么?」
陆琛从后面悄然出现,走过来,一手搭上她肩膀,微微一笑:
「宝宝,不管你愿不愿意,我都会继续努力,让你每天越来越离不开我。」他很喜欢看白子心脸红看他的脸,还有摸他腹肌上的刺青。
白子心脸颊飞红,一巴掌推他脸:「你给我去楼下端菜,别在我爸妈面前乱说话!」
陆琛笑而不语,低声:「可是你这样气呼呼的样子,也很可爱。」
四位父母笑得更满意:「真是越看越登对啊早知道就早点逼婚了!」
十四岁那年,夏日午后。
炙热的阳光斜斜洒进白家的庭院,瓷砖地面泛着柔光,风铃叮铃作响。白子心穿着一身雪白连衣裙,蹲在花丛边喂着一只奶猫,眉眼温柔,像个掉进凡尘的小仙女。
而她不经意一抬头,看见站在墙外阴影里的少年那是刚从星宇帮训练营回来的陆琛,十四岁,一身伤,满眼风雪与警觉,如同一匹在血与火中打滚长大的孤狼。
他本不该停下脚步的。他不属于这种温柔世界。
但她朝他笑了。
笑得那么纯净,那么无防备,像春天第一缕风,落在他从未温暖过的灵魂上,原主的白子心虽然任性脾气不好,但从小温室里的花朵总是会降低警觉。
她走过来,递上一杯气泡正冒着冰珠的汽水:「你看起来很热,要不要喝?」
那一刻,陆琛觉得时间停了。
这辈子,他第一次对「活着」这件事,产生了留恋。
从那天起,他就决定了:
「我将来要让她成为我老婆。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这个信念,他从十四岁,咬着牙在血池里摸爬滚打时念;
在十七岁,枪火横飞的夜里守着她家墙角等她回来时念;
在二十岁,建立星宇帮分支、杀出一条血路、坐上黑道太子位置时仍在念;
到了二十四岁,他已能让一整座城市为他让道,却从未忘过那杯汽水,那个笑。
他只要她。
只要白子心。
直到那天,办公室门被推开,心腹小弟捧着文件进来,神色极不自然。
「老大……白小姐,结婚了。」
陆琛的手顿住。
「她选了……三位男人为夫,并非您……」
办公室静了三秒。
第四秒
砰!!!
沉重的实木桌被他一掌掀飞,厚重文件如暴风卷落,骨瓷茶杯炸裂,玻璃墙出现裂痕,玻璃滑破他的手,血一点一滴的蔓延到桌上。
「谁准她结的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