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做。

所以说,黎言则这个人呢,在商业上,真的是匹吃人都不吐骨头的恶狼。

对付这种体量的公司,他跟本都毫不费力。

甚至于东洲的死,都是他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你断我公司的供货商,我就断你公司的供货商。你让我公司资金链断裂,我就让你资金链断裂,你让我破产,我就让你破产。

为了公平起见,我将你们公司两个员工送进了监狱,同样也将我们公司的两个员工也送进了监狱陪他们作伴。

怎么说呢,不能说他是游刃有余,简直就是在降维打击。

把一切都算的死死的。

程峰怀疑,他在进到他公司办公室的第一天,在简单的了解到相关信息之后,他心里就已经想出了对策。

之前黎言则说从“人性”上出手,程峰还没理解到他的意思,直到现在他才懂了。

搞垮一家大型企业他利用的是“人性”,而吞并东洲吃掉它遗产也同样是利用了“人性”。

换做是任何一家别的公司,他们都不可能吃的那么顺利,但东洲是他家那老头子的产业,所以他在搞死他之后,那边才能让他这么轻松的就吃下他的遗产。

黎言则不光要用“人性”搞死东洲,还要利用“人性”完全吃掉东洲。

以他那敏锐到可怕的商业嗅觉,仅仅只是在第一天到公司,在被程峰玩了个遍的情况下,只是在简单的看了一下相关资料,并听着程峰随口提及的东洲集团是他家老头子东盛集团下的一家子公司时,他就迅速的想到了如何搞死对方公司并做法自己公司,最佳的优选方案。

黎言则越是披上那身衣服越久,他表现出来的能力就越是让人心惊。

起初,程峰以为弄死了东洲就已经结束了,结果他没想到,他还吞掉了东洲在X市的市场。

他吃掉X市的市场,从一个小公司瞬间成为地级大企业,体量身家翻了几十倍,并随时可以准备上市,他以为自己已经赢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