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中国功夫?”
阿萨思点头。
“小镇的影音店里有不少功夫录像带,喜欢的话,让玛莎陪你去挑。”乔纳森笑道,“好好吃饭,不差这一部电影。”
阿萨思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点了点头。
肯特夫妇十分遵守信用,午后便带着阿萨思去了小镇。乔纳森将生牛乳送去面包店,玛莎则带着她进入影音店。
阿萨思戴着墨镜,好奇又专注地挑起了录像带。她没有刻意关注玛莎的情况,但她的五感时不时地守着她。
路过的人提着菜篮、背包、食物,她不会在意。可当配枪的小镇警察巡逻时,她会投以眼神,直到他们离开玛莎身边。
“肯特太太,那位跟你一起来的女孩发色真是酷炫,她是在哪儿染的?棒极了!”
人们惊讶于阿萨思的银发,但不会觉得反常。毕竟嬉皮士文化始于60年代,潮流推动着年轻人染发斗舞穿鼻环,什么离谱的发色和穿搭没有过,只是银发,不用大惊小怪。
但真是漂亮啊,浓密顺直,在阳光下散发着柔和的光。
玛莎面不改色:“她之前在哥谭。”
人们脸色一变。
她打赌他们不会去哥谭求证,为求逼真,玛莎还压低了声音:“你们明白的,上过大新闻的那个小丑,发型和发色更夸张更有个性可见,哥谭的发廊在染发技术上确实出色!”
他们没再问了,话题转到了两人的关系上。
这话题委实有点缺乏边界感,让玛莎不喜。可她知道,阿萨思的身份必须过明路,必须让人知,也必须进社群,不然会影响她的学习、交友和自由。
玛莎:“她将是我的女儿。”
阿萨思垂眸,她挑完了。没选任何电影,只是拿了一卷太极和一卷咏春的教学录像,没了。
她很自然地走到玛莎身边,像个正常人一样说话:“妈妈,我挑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