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走吧,我学会刷卡,也知道怎么叫出租车,不用你陪着了。你赶紧回去看看他,万一他又发病,身边没人可不行。”翎蓝抢过购物袋,直接将程琛推到店门外,“快走快走,我12点之前肯定回去!”

程琛当然也不放心翎蓝,但他已经答应让这小子自由行动一段时间,没必要为了多一个小时少一个小时而纠结。于是,他从制服口袋里拿出钱包,从中抽出2000块现金递到翎蓝面前。

翎蓝看着钱眨眨眼睛,笑嘻嘻抽出一张,“100块就够,算你出钱给我买过衣服了。”他仰起头拍拍胸脯,非常义气地说道:“本大爷不缺钱,你留着给小柴买点好吃的吧!”

“……”程琛非常不适应这样的翎蓝,但又挑不出什么毛病,于是点点头收起钱,然后就转身走了。

翎蓝微笑摆手一副又乖又甜的模样站在店门口目送程琛,眼见这人走出购物中心大门,脸上的笑意立刻变得狡黠起来。

“嘿嘿嘿,我自由了!”他甩着购物袋跑回服装店,放肆地抱了一大堆衣服去更衣间慢慢试。

秦牧的衣品很好,翎蓝耳濡目染也懂得一些。什么一身衣服的颜色不能超过三种啦,流行元素要突出重点但不能过于繁杂啦,他连跑了五六家店,一边试衣服一边碎碎念着,终于在两小时内凑出一身满意的来。

白色全掌气垫运动鞋,能跑能跳又百搭。同样白色的阔腿裤,干净清爽还方便藏尾巴,配上鞋子更显腿长。灰蓝色的针织衫,亲肤又舒适,也贴近他原本的毛色。浅色的潮牌贝雷帽,时尚之余遮住耳朵。再来一款青金石色的单肩背包,突出重点,外加存放杂物。

完美啊完美,翎蓝对着镜子照了又照,感觉自己就是这条街上最靓的那只狗,啊不,那个仔!

靓仔享受着路人投来的惊艳目光,老神自在地走出购物中心,叫停一辆出租车,直奔第二个目的地书店。

他想象中的书店其实跟图书馆差不多,顶多就是里头放着书不同而已。哪知道下车之后竟然被这书店外头花里胡哨的二次元海报和灯箱广告吓了一跳。

哇,这个男的怎么只穿衬衫却没穿裤子!哎呀,那个肌肉男奶子好大!天啊,灯箱上有两个男的抱在一起亲嘴!

外头的书店原来是这样的呀!真是太有意思了!

眼界大开的翎蓝一路小跑进入书店,按照灯箱广告上的提示来到地下一层,然后一点不害臊地挤在一众女孩子之间扒拉书架上的男男小说。

“这是什么啊……头发这么长,袖子这么宽……不看不看!”

“这又是什么啊……手里拿着的是枪吗……不看不看!”

“哎呦,这个好像有点吓人……不看不看!”

依照封面,他淘汰了古装、玄幻、黑帮、悬疑等一众题材,终于被一个封面上有狗的小说吸引住。

“米……米X度……出品……作者……坤……坤……坤什么?这个字笔画也太多了,一页纸都写不下啊!”翎蓝拿着名叫《饶了我吧》的兽人题材耽美小说,一边翻一边小声嘀咕:“哎呀,杜宾有什么好,哪有我们边牧聪明漂亮?哦哦哦,这只杜宾可以变来变去呢!应该也是稀有种吧!买了!买了!”

时间有限,他12点之前必须要回去,而且书店也不是个看书的地方,所以翎蓝选定这部上下册的小说之后,索性把同一作者名下所有的小说都一起打包带走。

背着十几本男男爱情教学课本,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书店,丝毫不在意周围那些女孩子一边偷瞄他一边发出的窃窃私语。

他这么好看,穿得又时尚,当然会被多看几眼,有什么稀奇?但看也没用,看也白看,因为他心里只有秦牧!

俗话讲,说曹操,曹操就到。脑子里想一想,可能也算